正月十五元宵节,沈肖和奶奶吃完晚饭,就出来赶夜场了,与平时不同的是,元宵节的夜场分外热闹,酒吧里人声鼎沸,都是来酒吧寻欢作乐的年轻人,尤其是在酒吧中间跳舞的女人们,打扮很是妖艳,穿着极为暴露。
“诸位,接下来,我们掌声有请,我们酒吧的招牌驻唱歌手,沈肖先生。”
在主持人介绍完后,沈肖跟往常一样来到了他熟悉的位置,略微调整好话筒位置后,开始了今晚的表演。然而,他并没有注意到,酒吧一个角落里,几个人一边喝着酒,一边时不时的盯着台上的他。
凌晨两点,终于结束工作了,沈肖拖着略显疲惫的身体,走出了酒吧,这个时间点,街上除了昏黄的几盏路灯,就是簌簌而下的漫天雪花,城市的道路上一片雪白,宛若铺上了厚厚的一层厚厚的毛毯,远处的天空时不时还会升起几朵绚烂的烟花。
沈肖顿时来了兴致,也不想着打车,直接奔雪地走去,脚踩在洁白的雪地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小时候的他,每逢下雪,总会求着爸妈拉着他的手,在雪地里踩各种各样的图案,只是现在,三双脚印变成了一双,形单影只。
不知不觉,他已经偏离了主干道,突然,从街旁巷子里,闪出来几个人挡住了去路。
沈肖顿时吓了一跳,然而很快冷静下来。
“你们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哥几个缺点钱了,想找点钱花花。”为首的一人光头,嘴里叼着一支烟,吊儿郎当地看着沈肖,其余的几个人站在那人身后
我居然碰上打劫了?
“钱没有,拳头有,要不要?”沈肖卸下了肩膀上的吉他包,放到路旁,活动了一下手腕。
“小子,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哥几个,给他上点颜色,让他明白明白道理。”为首那人一说,其余几个人立马冲了上来。
沈肖冲着第一个上前的人一个飞脚,那人惨叫一声,滚在了路旁,然而其余几个人也紧跟着冲了上来,打斗声在这寂静的小巷里显得分外明显,偶尔有几个打算穿越小巷的人,也被吓得跑了出去。
很快,沈肖跟几个小混混都挂了彩,尤其是沈肖,在这么多人围攻下,身上挨了不知多少下。不过那几个小混混也不好受,已经有两个失去了战斗力。
“妈的,居然还是个硬茬,让这么多兄弟受伤。”为首的人把烟扔到一边,右手从衣兜里摸出一把十厘米长的匕首。
沈肖并没有注意到,危险正在靠近,就在他将又一个小混混放倒的时候,陡然间觉得右后腰剧痛,回头看到的是那一张发狂狰狞的脸,紧接着,沈肖的意识渐渐迷糊……,鲜血把雪染成了红色。
就在这时候,远处警笛的声音刺破了夜空。
“跑!”光头一声大喊,几个人分头迅速撤离了现场。
半昏迷状态的沈肖,脑海里时而浮现父母呼唤他的场景,时而看到慈祥的奶奶轻轻为他摇着芭蕉扇驱赶蚊子,又仿佛听到了于峰在呼喊他,“沈肖!沈肖!”
T市人民医院走廊里,两位穿着警服的人在不断商量着什么。
“小赵,你对这件刑事案件怎么看?”年长一点的那个民警接过那个叫小赵递过来的一支烟。
“对不起,医院不能抽烟!”一旁走过的护士说道。
两人无奈一笑,只好走到了医院大楼的外面。
“从监控上看,对方似乎是一群打劫团伙,并无其他目的,可以定性为抢劫。”
赵凯是H省警察学校的高材生,刚从学校毕业,局里就把他分到了郑队,郑海峰的手下,虽然只是刚毕业,但是对案件的分析和推理能力很强。
“找到受害者的家属了吗?”
“根据信息对比,确定受害者名叫沈肖,住在T市南区,家里除了一个奶奶,并无其他亲人,不过,之前我已经通过受害者的手机号码找到了他经常联系的一个同学,于峰。”
“于峰?不会是鼎辉传媒的公子哥吧?”
“郑队,您说得没错。”赵凯给郑队比了一个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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