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喀喇喇的脆响,那足有成年男子手腕粗细的小树便是被砍成两段,上面的树冠轰然倒下。
校场内顿时气势如虹,欢声雷动,众人大喊着:“锦衣出击,天下无敌!”
“出击!”
方正化见斩将夺旗讨得好彩头,也是意气风发尖声喝道。
“得令!”
一声令下,锦衣将士跨上战马,在各自千户、百户的带领下,出城执行军务。
……
饱受战火纷争的京畿之地,田地上杂草丛生,荒凉一片,大多无人耕种。
此次鞑子寇边劫掠,众多的农人纷纷逃跑,四周都是荒地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路上的马蹄杂乱无章,而且重叠很多,说明他们一定在这里稍微歇息过。”
千户吴承锋出身边军,侦查敌情的本事在锦衣卫中赫赫有名。
“麦地泥土松软,被战马踏得陷下去很多,说明官道不够他们跑马行军,他们一定是在赶时间,并且是大队人马。
大明的制式蹄铁弧形弧度较大,内口达五寸,所以这是鞑子的部队。
出了这片区域,整体来看,蹄印很直,是正常行军,这说明他们分几波前进。
初步判断,这股鞑子至少五千人以上,我们必须探明他们的行军路线,报之朝廷。”
锦衣卫历来有以老带新的传统,他一边侦查一边讲解。
太阳冉冉升起,阳光洒照在苍茫广阔的大地上,令人舒心无比。
可是远方传来的马蹄声,如同重鼓般敲击在每个人心中。
“对方有七骑。”一个锦衣校尉附在地上倾听片刻,大声报告。
“上马,到坡顶,张弓结阵,准备战斗。”
无数次死亡厮杀得以存活,吴承锋立马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现在是战时,普通的百姓早就能跑就跑,能躲就躲,至于在官道上疾驰更是绝无可能。
所以来者如果不是大明将士,那么必然就是鞑子的斥候无疑。
斥候为了追求速度,减少战马的负重,跟野战部队有些不一样。装备力求轻便快捷,多数不着甲,所以速度极快。京畿周边又多是平原,跑无可跑。
因此斥候遭遇战最是凶险无比,双方都是军中身手最好的战士担任,具用最快最好的马匹和武器,除非一方逃走或者全军覆没,不然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这是一场死亡的游戏,以一方胜利为终结。
狭路相逢勇者胜!
吴承锋知道这是对自己的考验,别看他们有十一人,一个小旗的数量。
可是鞑子弓马娴熟,鹿死谁手,尤为可知?
吴承锋身穿大明红色制式鸳鸯战袄,至于说什么乔装打扮之类的,纯属扯淡。
鞑子凶残,见人就杀,哪管你穿什么服饰。
所以普通百姓碰到鞑子只有两个结局,跑不了就死,或者当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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