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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穿过大街,顺着车水马龙的主干道,往城门方向径直走去。
而在大街上的角落处,有一个身影一直远远跟着马车,直到马车出了城门,他还跟着一起到城外的树林里,远远看着马车往特鲁维尔方向驶去。
他正是艾西莉亚之前怀疑的目标,那个工人。
望着高健他们的马车越走越远,那人从衣服里掏出一只鸽子。
首先鸽子的生态环境几乎遍布全球,除了一些实在太恶劣的环境以外,几乎都有它们的生存空间。
同时飞鸽传书也在很早以前就有记载了。
比如古埃及的渔民就在每次出海捕鱼时带上许多鸽子,以便传递求救信号和渔汛消息。
还有奥维德(公元前43年-公元17年)在一本著作中记述了一个叫陶罗斯瑟内斯的人,把一只鸽子染成紫色后放出,让它飞回到琴纳家中,向那里的父亲报信,告知他自己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赢得了胜利。
所以这里也出现了飞鸽传书这种先进的通讯手段。
看起来普通的飞鸽脚上带着记载情报的信筒,越过高健他们的马车,直奔通往特鲁维尔方向的远方。
“这可是一笔不小的买卖呢,”那人放完鸽子后露出得意的表情。
“哦?你能得到多少好处呢?”忽然,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人,德莱厄斯,此时的他脸上再也没有之前高健他们看到的温和与人畜无害,一脸一沉的,嘴角还挂着冷笑。
“你是什么人?”那人吓了一跳,一边质问一边就想往身后的林子退去。
“唰。”
一道银光突然乍现,德莱厄斯微眯双眼,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把长剑。
“噗。”
一片鲜血洒落,那工人张大嘴,瞪大的双眼中流露着惊恐的神色:“我的手?我的手。”
却是他的双手被德莱厄斯在拔剑的瞬间斩落了下来。
德莱厄斯一挥手中长剑甩去不小心沾染到的几滴血珠,剑身竟光滑如斯,一看就不是凡品。
“我找你找了几年,终于让我逮到你了,”德莱厄斯弯着嘴角,露出冰寒刺骨的冷笑:“我和约翰都知道有人出卖了我们的行踪,但是却始终不知道那人到底是谁,所以他在王城,我在诺克萨斯,一直暗中寻访却始终抓不到你的尾巴。如今随着那伙强盗团的回归,你终于再次行动了,可是你却没想到我一直在暗中等着你露出马脚吧。”
“我们不恨强盗团,因为彼此有着各自行动的立场,我们遇到他们,和他们遇到我们,彼此都不会手下留情,所以死在对方手里也没什么好埋怨的,毕竟是自己的选择。”
“但是,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是来自背后的出卖和算计。今天我要用你的生命来祭奠我们死去的伙伴。”
说着,德莱厄斯挥舞着手中长剑斩了过去。
那人只是个普通人,是个连十级新手级都无法突破的人,如何能是作为诺克萨斯冒险者公会会长的德莱厄斯的对手。
“艾西莉亚前辈,你们可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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