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芷也没什么睡意,走过来坐在他旁边。
“要不你去我帐篷睡吧,我不困,我在这儿坐着。”
“不行,守灵还是需要我的。”
“守灵?”七七在里面骂道:“死金叹你胡说什么?当我死了吗?还守灵!”
坐了一会儿,百里芷的困意也上来了,回到自己的帐篷入睡了。
青台山上,营地,帐篷内,一张张小夜灯慢慢的熄灭。唯有月光照下,氛围很没。
七七也在帐篷里和外面的金叹聊着聊着就没有了声音。
此时,金叹看到那边还有一个人没有睡,食神达文西。
金叹找来两个高脚杯倒了红酒走到那边抽闷烟的达文西旁边。
达文西看到金叹来了,把烟一灭,接过金叹递过来的酒,碰了一下。
“有心思?”
达文西一改往日滑稽的表情,笑了笑:“谁又没点心思呢?你说对吧。”
金叹同意他的说法,点点头问:“我看你炒菜一直用左手,吃饭的时候用右手?你应该不是左撇子。是有什么故事吗?”
达文西举起左手看了看,叹息一声:“我曾经答应过一个女人不再用右手炒菜。”说着苦笑一声:“左手炒菜不是很熟练,自然会影响口感,今天的美食算是糟蹋了。”
对于达文西这种食神级别的厨师,对做菜是非常严苛的,一道菜要多少火候、需要翻炒多少下,翻炒的速度要怎么样,都会决定一道菜的口感。
“味道还不错。”
达文西说了声谢谢,然后情不自禁的又点起一支烟:“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个女孩子大家都叫她“火鸡”,当时我正在备战香港食神大赛,是她一直默默支持我鼓励我,后来如如愿以偿获得了冠军,成为了一代食神,春风得意之时,每天沉醉于金钱和女人里面,早已忘掉了那位叫做“火鸡”的女孩,以至于心伤透了,绝望的走了。后来我失去了味觉。”
说道这里,达文西苦涩一笑:“或许这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我不再是食神,所以我发誓退出食坛,再也不用右手炒菜。”
“那你味觉现在好了吗?”
“没有。”
“或许你找到那个女孩~~~额~~~现在应该是大妈了,说不定你的心病就好了,到时候味觉也恢复了。”
“茫茫人海。哪里去找啊?”
“这样,你知道她的真名、长相什么的,我帮你找。”
“大家都叫她火鸡,真名我不记得了,好像叫什么珍,对~龅牙珍。”
金叹:“。。。。。。”
“长相嘛~~~脸色这里有条疤,皮肤不太好,头发大概这么长~~~~~”
达文西回忆着火鸡的长相,喃喃的说道。
“金少你记下来了吗?”
“嗯~我大概知道长什么样子了。”
金叹拿出手机递给达文西看。
“这是莫文蔚吧?”
“整容后的火鸡就长这样。”
达文西:“。。。。。。”
“哈哈~开个玩笑,我一定帮你找到你的火鸡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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