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代的牙门山,还不像后世那般经过道教和佛教的改造,没有直通山顶的石阶,也没有雕梁画栋的大殿。
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树木。
那些在后世蜀中并不常见的巨树,让整片山脉显得格外庞大。
就张仲所见,就比印象中的峨眉,大了几圈不止。
“诸位皆是广都强勇之士。”县尉站在队伍最前方,目光扫过站在军营内的百余名十人敌。
“然牙门蛮人,却说汝等山间纵越,持弓狩猎,皆不如他们。”
众人面色一变,蠢蠢欲动,但还是顾忌军令,没有出声。
“本将告诉那些蛮子,吾等蜀郡勇士,猎人头颅尚且不输,何况鸟兽哉!”
百里豹拔出腰间长剑,掷于地上。“此剑,为本将立下之赏。”
“此次狩猎,猎兽最强者得之。”
“尔等,堕我之名乎?”
“必得此剑,不堕都尉之名。”
随着高呼声起,众人鱼贯而出,与刚刚走出小山的蛮人两相照面。
一阵互相听不太懂的嘲讽之后,围猎正式开始了。
“山中野兽凶猛,表公要小心行事。”
张仲回过头,只见梨站在一块大石头上,一边挥手一边高喊。“万事小心,孙女还等着你回来,给你叫好呢。”
心中一暖,张仲脸上有了些笑容。“等着吧!”
“一定让你叫好。”
蜀地山路难行,围猎自然不像关中平原那般骑马狩猎,而是.....
徒步。
但这就让张仲面临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那就是牙门山的丛林,太过于茂密了些。
哪怕现在处于冬季,其间绿色的植物和黄色的茅草也足有一人多高。
更兼各种各样的参天树木,将天上的阳光遮盖得严严实实。
以至于张仲的视线,从来没有超过五米。
视线不能望远的情况下,他一路走来,连一只野兽都没有看到。
但并不是没有,草丛的动静和枝叶的晃动,都在表示着,只是张仲没看到它们而已。
“需要走得更远一些才行。”
食草动物的警觉性太高了,并且,胆子也太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逃离。
在这样的环境下,张仲猎一只兔子,绝对不会比杀死当初那只花豹更简单。
但食肉动物不同,它们胆子更大,遇到其他生物的第一反应也不是逃跑,而是纳入菜单。
对于张仲而言,这样的野兽,其实还要更好面对,也更好狩猎。
不是每一只花豹,都是变异的花豹。
做出决定之后,张仲不停向前的同时,也以手中的长剑斩断小树,或者在大树上留下标记,以便能找到回来的路。
偶尔看到有人影超越他,他便换上一个方向,绝不与对方同路。
倒也不是他不想超过去,而是,走山路,他确实爬不了别人那么快。
左右牙门山极其庞大,一两百人在里面,完全可以各找一个地盘,没必要吃别人的冷饭。
大约小半个时辰之后,转向多次的张仲,看到了一个脚印。
那脚印上,脚掌的痕迹宽而短,前方的五个脚趾印,则深而尖锐。
这种脚印张仲曾经见过,是熊。
心中估摸了一下,他觉得这脚印的来源,大概率是亚洲黑熊,而不是蜀郡特有的萌物。
毕竟,熊猫的指甲,怕是没有这么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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