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也是,儿子毕竟是那个人的弟子,对付齐叔同该是绰绰有余的。
关于儿子师承何人,在场诸人仅父皇知道,陈王他们只当燕归是向个糟老头子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却不曾想是踢到了块铁板,长公主心中满是嘲讽的一笑。
燕子初这时候未曾开口阻止,因为直觉告诉他,儿子有能力应对这一切。
大齐皇帝瞧着齐叔同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摇了摇头,朝燕归叹了口气道:“仅仅是切磋而已,还是点到为止吧!”
“孩儿知道分寸!”
齐叔同瞧见陛下似乎是不看好他的样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只想着用大胜来证明自己。
“喂,燕归,你是用刀还是用剑。”
“你用什么?”
“剑乃百兵之君也,两脊有刃挥洒自如,我辈风流,自然是用剑了。”
燕归笑了笑,“我便不一样了,我更喜欢用刀,出手便用全力,魑魅魍魉我自一刀斩之,比那些华而不实的兵器好多了。”
齐叔同眉头一皱,“用刀比斗极不美观,不过武夫之物而已。”
“你我皆是武夫!”
“我不是。”
“好,现在你不是了,因为你不把每一次拼杀当作博命之举。”
齐叔同听地一头雾水,“废话少说,咱们还是决了胜负再讲其他。”
太后唤女御长去取一把木刀一把木剑,交到两人手上,尔后开口道:“真刀实枪地打容易收不住,哀家可不想你俩有任何一人受伤,再说这寿宴之上,染了血腥总归是不好的。”
齐叔同领了木剑之后耍了个漂亮的剑花,这在燕归看来是个极其幼稚的举动。
师父在他初学武时便教他每一次战斗都要用尽全力,兵器从来不是观赏之物,而是杀伐利器。
军队之中刀早就取代剑成为了每个士兵的标配,因为所有的将军都明白一个道理,握刀比握剑更有安全感。
虽然抛开军队,民间各处依旧有剑术风流的侠客,自称十步杀一人,但真要碰上杀戮的洪流,他们那飘逸的身法全然无所作用。
燕归也不急着出刀,只等齐叔同表演够了直接一刀劈砍过去。
这一刀势若万钧,极其之快,常人甚至无法看清刀的轨迹,只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而这一刀又确确实实砍了过去,那齐叔同甚至来不及阻挡便被刀势打翻在地。
众人没料想到比试结果出来的这么快,皆是一愣,片刻后便议论纷纷了起来。
“燕归这刀势也太猛了吧?”
“对手太弱。”
“此子修的是杀伐之道,可杀鸡焉用牛刀?莫非是不愿展露太多?”
“想不到长公主的儿子这么深藏不露。”
在座诸人中亦有身经百战的齐国大将军史明思,好事者便向他问道:“燕归什么路数大将军可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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