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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现在搬靠山还来得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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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卫署内,林霄内劲迅速恢复,筋骨肌肉也恢复些许,但依旧还是感到酸麻胀痛,一点都不好受,却又感觉有些痛快,那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林霄再一次怀疑,自己难道真的有抖M倾向?

不应该啊,至不济也应该是个抖S才对,抖M算啥啊。

提剑,又将温景煦的佩剑归鞘背好,接着从温景煦的身上搜出内练丹、金疮药和银票等等,这是行走江湖必备三件套啊。

“这是……”林霄一看银票的样式不对,仔细一瞧,发现上面的线条并非银色,而是金色,纸张更为细小,却更为坚韧,摸起来就好像是皮质一样,充满韧性,十分精致,精致得就像是艺术品。

林霄眼眸微微眯起仔细回忆,旋即恍然,不由露出欣喜:“金票,竟然是金票。”

王朝货币有黄金、白银、铜钱,黄金最贵,白银次之,铜钱廉价。

如果是少数的银两,带在身上倒也无妨,但如果是几百两乃至几千两白银,单单是那重量就足以压垮普通人,武者虽然不惧,却也不好带着一大堆银子行事,多不方便。

银票就应运而生了,银票的面额有三种,五十、一百、一千。

一千两银子,重达几十上百斤,却可以用一张薄纸代替,何等方便。

随后,金票也随之诞生,银票代替的是白银,金票代替的是黄金。

大云王朝内,一两黄金可抵百两白银,金票的面额只有两种,一百和一千。

林霄得到的这四张金票,俱都是一百面额,等于四万银两。

“真不愧是世家子,出行身上都带着五万两银子。”林霄想起之前温景煦输给自己的那一万两,不由暗暗感慨。

不过想想自己也不差啊,白鸟剑和星流剑分别都价值万两,真要售卖出去的话,加起来卖个四五万两也是有可能的,想想自己也是一方壕杰啊。

“忽然好想痛饮一杯啊。”心头畅快,林霄不自觉就冒出喝一杯的想法,只喝一杯,应该不会醉的吧,毕竟现在,自己可是武道内练了,酒量应该有涨的吧。

都说酒量好坏得看身体好不好,自己这身体杠杠的,对,就是这样,等离开这里后,再喝一杯试试。

“该走了。”迅速收拾好,尽管一身内劲还未曾完全恢复,一身筋骨肌肉也没有完全恢复,但林霄知道,此地不宜久留。

只是,林霄才冲出正堂,准备离开城卫署之际,便有十道精悍身影骤然冲入城卫署内,每一道身影都散发出惊人气息,身若奔马动作整齐一致,给林霄一种无比精炼凶悍的感觉,隐约之间竟然有一种沙场气息扑面而来。

林霄不由自主悚然大惊,这十道身影从头到脚全副武装,腰挎长刀背负比短弩更长一节的弩,连小腿上都绑着短刃,一看就是精兵悍将,非比寻常。

这是城卫军?

林霄心头冒出疑惑,之前所见得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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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卫军与他们对比起来,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和精兵悍勇的区别,不必动手,单单是那一身气息就能够感觉得出来。

十道身影,二十道目光纷纷凝聚在林霄身上,锐利精悍的目光似乎将林霄刺穿,有若实质,如芒在背,这时,又有一道身影出现,一落地其目光立刻落在林霄身上,暴怒异常:“好贼子,竟然真敢来我城卫署,温 公子呢?”

“在里面。”林霄不徐不疾回应道,天鹤内息术不断运转,一身内劲不断恢复,想来,又会是有一场恶战了。

毕竟,他们不可能是来给自己道贺,道贺自己心气顺顺,道贺自己收获颇丰。

的确,剑毙温景煦这个祸首,林霄心中的愤懑、恶气已经消散,至于城卫军,说实话,冤有头债有主,何况之前自己已经先后干掉二十个城卫军。

想到这里,林霄不禁有些头疼,干掉二十个城卫军,不是小事啊。

二十个城卫军,充其量只是两个武道内练和十八个武道外锻罢了,论实力根本就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份,城卫军,那是属于官方的人,自己干掉他们,某些程度上就是和官方作对。

和官方作对有好下场么?

多半……不……应该说十有八九是没有的,会沦为通缉犯一样,四处奔逃,最终被捉拿或者击杀,这一点,林霄不由自主就想到了早先被自己弄死的破心虎。

“温 公子呢?你把温 公子怎么了?”王统领看到林霄背负双剑,手中又各提一剑,立刻面色大变,因为他还记得,之前的林霄只有双手各提一剑,之后发现温良尸身时,其佩剑不翼而飞,现在人出现在这里,看起来似乎经过一场激斗,又多了一口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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