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陈魁,想的是让自己成为风口浪尖上的那只猪,凭风好借力。
现在,陈魁希望自己能成为吹起那阵风的人,这样,也不枉自己重活一世!
前世陈魁看过一本小说,里面有一段话,大概的意思是——赚钱,只是人生牛叉的最初级阶段;制霸某一产业、登上时代周刊等,勉强算是人生牛叉的中级阶段;而做牛人的干爹,让名人喊爸,甚至是做全人类的爸爸,那才是最高级阶段。
第三次科技革命,已经开启!
写写画画,很快就十几页纸就被陈魁给写满了,配合笔记,整理了思绪,陈魁从抽屉中取出一本新笔记本,将这些整理之后的内容,工整地写在笔记本上,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核对一遍,确认没有遗漏,陈魁用打火机将十几页草稿全部烧了,至于笔记本,陈魁贴身保管,他打算将这本笔记带回家里,放在保险柜里。
其实这些内容,在家里写可能会更些,可以直接放进保险柜,不过消息来得突然,陈魁又临时有了想法,就直接提笔写了,想来问题也不大,难道还有人敢半路拦截自己抢东西不成!
……
“李明高那几个废物,还什么宇宙最强的格斗术,我呸!”曹世杰十分气愤。
“世杰,你就消消气吧,陈魁的功夫,香港第一,他们会输没什么奇怪的。”马鲸笙说道。
“好,好……”
“咦……”两人的交流,被下面传来的喧闹声所打断,有两个人正在打地下黑拳,其中一个汉子,以干净利落的肘击,一招就将一个壮汉顶出擂台。
“世杰,没想到啊,你这里还有高手,他是谁?”曹世杰虽然没有练武,但是还是有些眼力劲的,问道。
“张天志,自称是咏春拳传人。”
“叶问的徒弟?”
“不,他自称是叶问的师兄。”马鲸笙说道。
“哦,那就有点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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