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李胤想起了这句话。
小五眼前一亮,一拍大腿:“对咧,这话说的好。我怎么没想到呢?还是胤哥儿厉害,不比那洪山长的学问差。”
言罢,便在那低头喃喃自语,似乎是想把这句话记下来。
李胤看着单纯的小五,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他心里萦绕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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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胤从易县赶回来的时候,李化羽正混杂在一群外乡来的揽工汉子中间,蹲在主家堂屋门口的角落里,顶着毒辣的日头,既烦躁又平静地等着拿自己的工钱。
一年多的时间,李化羽从外表到内在已经完全看不见那个大老板的影子,现在他裹在一群揽工汉中间,除了身量比旁人高出一大截之外,任谁也看不出来他一年前还是个大老板,更可能知晓他来自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李化羽!”主家的女主人在堂屋里喊他的名字。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略带着木讷的脸在周遭扫视一圈,直到女主家再喊一边名字,他才从人堆里站起来,来到院子里,绕过或蹲或站的十几二十号人,进了堂屋。
“李化羽?你是三月二十来的吧?”女主家望了眼桌上摊开的账册,也没等他回答,就把账册一页一页朝后翻,另一边手指飞快地再算盘上打得噼里啪啦,账册翻的越多,累计的数字也越多,最后头也不抬的对他说:“二十四天小工,其中请假回家抢种五天,就剩十九天,一天五文,共计九十五文,额外又去外河担了五十袋河沙,扛了六块河石,工钱单结二十三文,两下相加,合计一百一十八文,对吧?”
“……对!”李化羽咽口唾沫。
他的眼光已经越过桌边的女主家,落在男主家的主座上,男主家眯缝着俩眼似乎在假寐,搭在主座边的茶座上,一壶已经不冒热气的茶水被他随手握起,壶嘴贴着嘴缝,轻轻吸溜了两口,咂吧着似乎在品尝茶的味道。
“一百一十八文!”女主家再次核对数字,叫旁边的丫鬟去钱匣子里点钱。
这时,男主家闭着眼睛咕哝了一句什么,女主家就说:“给你一百二十文吧!”然后又从合上的钱匣子里拈出两文钱放在桌上。
“谢主家!”李化羽略略躬了躬身子,朝堂屋里的人都行了一礼,这才从怀里取出一个瘪瘪的布袋,把桌上的铜钱都划拉进去,细麻绳一扎,便又行了一礼,这才退了出来。
“结了工钱别急着走,罢了家里预备了酒饭,留下来吃喝过明早再走吧!”男主家还是眯着眼,说话时眼也没睁开。
看来这次主家对揽工汉们的活计很满意,所以会留大家吃散伙饭。
“谢主家,家里弟弟们今天会回来,便不叨扰了。”李化羽躬着身子,再次道谢。
“你不是燕西村的吗?也就三五里,不值当那几步路的脚程,吃罢饭,也给家里带些吃食回去,就这样吧。”男主家又吸溜了口茶水,眯着眼。
这次李化羽没再拒绝,躬身又道了声谢,然后倒退着走了两步,这才转身出了堂屋。
这些礼节他已经做的不能再熟。
他有时都在想,若是还有机会回去现代给那些民工发工资的话,也要这么训练一番,不然那些民工每次拿了钱掉头就走,连句谢都没有,忒没规矩了。
不过这次领完钱,他心里有了一个新目标:男主家假寐抿茶的样子实在太惬意了……等着哪天王易考上了功名,自己没准也能有这样的小日子呢。
到时候,郑晓岚在账桌前一坐,他往主座一躺,眯着眼,抿着茶,听那噼里啪啦的算盘声,时不时的冒一句:“凑个整数给,莫小气”“罢了留下吃饭,家里备了酒食”……哎呀,美滴很美滴很啊!
廊下之前指点他礼节的同村人如今也在这里,看他出来,就在坐着的条凳上挪了挪屁股,给他让了地方,嘴里问道:“结了多少?”
这人面相显老,一道清晰的老疤从左额头直接划向右边眉心处,显得眉毛不一边齐,额角还密布着皱纹,看着颇为凶相,瘦条的脸颊风吹日晒,黝黑的就像锅底,两颊凹陷下去,一笑就露出牙龈槽,不大的眼睛里两只眸子倒是灵动,即使在和李化羽说话,眼神却也四处蹩摸打量,似乎没一刻安静。
“一百二十文。”李化羽说着,把穿在布袋口沿的细麻绳又解开,重新系好,然后撩起褂子把一股麻绳从腰间粗糙的皮带上穿过去,再和另外一股麻绳绞在一起,挽个活扣。
这皮带已经不是他从现代带过来的皮尔卡丹,那鸟毛货,商场买的时候好几千,据说是真牛皮,可真使起来,没个把月就废了,还不如这条在燕西村请皮匠做的真牛皮带结实。
皮带的铁搭扣也是他另外请铁匠做的,很粗糙的东西,原先那个早换成了粮食,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富家公子的腰上挂着呢。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叫铁匠做的铁搭扣,没过几天就在燕西村的集市上看见了成品,做的比他这个精致许多,搭配着皮带卖,至少四十文起步。慢慢的,这种铁搭扣皮带也开始跟他们带过来的几种东西一起在坊间流传,并越传越远。
那人羡慕地咂吧嘴,咽口唾沫才说:“我才五十文。”
李化羽朝他笑了笑。
这人姓独孤,单名一个仲字。
很特别的姓,但没印象中复姓独孤都是牛逼人的样子。名也普通,仲就第二的意思,他在家排行老二,他哥叫独孤伯,他还有个前些年殁在边关的弟弟,叫独孤季。
独孤仲比李化羽还要早来两天,但拿的却是小工里最平常的一天两文半工钱,而他后来拿的却是小工里最高的工钱,一天五文。不过两人做的活计也不一样,独孤仲可从没像他那样,一天十几二十趟地从庒外朝庄里背百十斤的大石头。
这多出一倍的工钱不好挣,如今李化羽背上全是被石头棱角磨出来的一道道淤血伤痕,即便是坐在这日头晒不到的地方,这些伤痕也是一阵阵火辣辣的疼,疼痛撕扯成一片,连带着整个后背都像有火焰在炙烤着那片溃烂的皮肉一般。
独孤仲当然也知道他做的是什么活计,也清楚李化羽现在不太愿意闲聊,便转过头去和旁边相熟的揽工汉憧憬起丰盛的晚饭。
李化羽试探着把身子朝后面的屋墙上靠,墙体跟他的脊背接触的一刹那,伤口传来刀扎针刺般的疼痛,让他禁不住吸了一口凉气,人就像踩了尾巴的猫,浑身一激灵,疼痛意识还没出现在脑海,身体已经弹开了墙体,径直坐了起来。
“……要说高家那丫头绝对是当媳妇的好女子,模样俊,手脚勤快,针线也没的说,识文断字也是家传的……”正和人闲聊的独孤仲奇怪地扭头瞥他一眼:“咋咧?”
李化羽强忍着脊背上火烧火燎一般的疼,努力在脸上挤出个笑容:“……没事儿,不小心把……”
“没事啊?”没等李化羽把话说完,独孤仲已经转过头继续刚才的话题,和别人议论七里八乡的小媳妇大闺女去了---揽工汉受点皮肉伤算是个屁大的事,只要没伤筋动骨,摔胳膊断腿,那就都不是事。
李化羽没心思听他们扯闲篇,他小心翼翼的把头仰起,让后脑勺抵在墙上,双手抻着条凳,让脊背不再和墙体接触,只是悬空起来,肮脏的用粗土布做的短卦也不会再在脊梁上摩擦,溃烂的皮肉被廊下若有若无的细风一吹,冷颩颩凉飕飕得倒也好受许多。
“羽哥儿,你上次出村上的列操据说把洪里正都给打趴了?”
被凉意吹的有点迷瞪的李化羽睁开眼,瞧见独孤仲正一脸好奇地问他。
“嗯,是有这事,不过是洪三叔让着我咧!”李化羽咧嘴一笑。
他倒没说谎,但也没说实话。
当时蔡公权叫他出操,算是将他当半个壮丁使。因为李化羽站立的姿势---提胸收腹抬头---标准的军姿很有气势,被蔡公权看中,让他去教所在什的壮丁这么站。
结果好几个当初把他和李胤他们从山上捉下来的壮丁不服指挥,跟他呛了起来,还动手。
这次李化羽有了准备,仗着身高腿长,一手劈翻一个,一脚又踹飞一个,三下五除二,将他所在什的七个人给撂趴下了。
这动静被正好路过的洪琪舜看见,顿时手痒,便上来要跟李化羽较量。结果嘛,洪琪舜一样被李化羽摔了个大马趴。
当然,动上手李化羽才发现,这个跟李胤一个气势的洪里正的确不是好惹的主,力气虽没他大,可战场上搏杀出来的技巧着实不弱,如果洪琪舜手里攥着刀,李化羽怕是早就死了。
比试就是比试,洪琪舜近四十的人了,打不过李化羽这个当打之年的壮汉也不丢人,反而对李化羽一顿夸奖,也跟蔡公权一样,让那些壮丁都要听李化羽的,好好学那气势十足的站姿。
李化羽露了这一手,连里正和保长都服气,壮丁们哪有不服的?所以李化羽指导起他们来也顺利的多。
只是壮丁们毕竟是壮籍,不是兵籍,没办法长时间训练。抢种农忙时节一来,便又散去了,不过也算是有了初步的军姿水准。
独孤仲问这些,是因为很想去吃兵粮。
元正三年,胡竭人破关,当时他们兄弟都在壮籍,跟着卫军输送粮草,没在村里,逃过一劫,不过他们的父母都死在了这场灾难中。
后来兵事平息,独孤仲和他大哥独孤伯回了乡,最小的弟弟独孤季却从了军,可前两年也死了。
“怎么死的?”有人问。
“碰着胡竭人的斥候哩!”独孤仲摇头叹息道。
这几年虽然武陈跟胡竭人没有大动干戈,但每年秋季,胡竭人还是会顺着燕山各堡寨试探性的进攻,看看哪个堡寨空虚便会一拥而入,把能抢的都抢了,抢不走的就烧光杀光。而碰上坚实的堡寨,也会派斥候过来查探一番。
“我弟就是在夜里巡逻时碰上了胡竭人的斥候,一刀扎在这里,”独孤仲比划了一下脖颈的大动脉,叹息道,“就这样人就没了。”
“天杀的胡竭人。”
“就是,老天爷迟早收了他们。”
“听说这几年胡竭人那边年景不好,每年冬天都要冻死不少羊羔。”
“就该他们吃不着饭,饿死他们。”
……
咒骂声纷纷响起。
在座的揽工汉都对胡竭人恨的咬牙切齿。
有些人是真的恨,比如独孤仲,父母弟弟都死在胡竭人手里,不恨才怪。
而有些人则是别人说恨,时间长了,便觉得自己也恨,就像鹿坎寨那个说自己被抢了六文钱的人。
李化羽说不上来自己对胡竭人是什么态度。
听到胡竭人,他会本能的排斥和反感,这是之前的了解带来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感觉,但要说对胡竭人恨的咬牙切齿又不至于,毕竟人家没招他没惹他,无缘无故恨人家作甚?
当然,这些揽工汉也就是在这里打个闲嘴,磨时间到饭点罢了。
到饭点,李化羽看独孤仲还是有些闷闷不乐,但几碗酒下肚,就又换了个人,开始大闺女小媳妇地跟人瞎聊。
这人也算豁达。李化羽自失地一笑。
这个时代的晚饭点都早,哺食一般都在五点,吃完饭也不过六点左右,入夏的天色晚的慢,借着落日余晖,李化羽打包了一大堆吃食,便回了燕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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