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云白虽然说得直接,但是却是现实问题,在这个时代,如果没有灵气,基本是没有办法做老师的。
不过庄语没有什么其他才能,上辈子就做过一份工作,也就能做个教书匠。
“先试试呗,如果做不了,再做其他的也无所谓。”
庄云白则是完全不认同他这种随意的态度,“我建议你能够学工商管理,以后等我退下来了,你可以接管我的公司。”
对于庄云白的公司,庄语没什么兴趣,而且还有最重要的问题。
“等你退下来?那估计我都已经死了吧。”
庄语说得随意,但是庄云白的脸一下子白了。
灵气不仅能够提升人类的各项身体素质,而且也使得人类的寿命得到大幅度提升。
庄云白的灵气水平是秀才,别看他今年四十多岁,但是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
庄语跟庄云白走在一起,说是兄弟也有人信。而且再过二十年,可能庄语看起来会比庄云白还要老也说不定。
这也是他们这些“天选之子”以及他们家人的悲哀,因为不出意外,他们最终要白发人送黑发人。
沉默……
过了好几分钟,庄云白摆了摆手,“你上去吧。”
庄语点了点头,走到楼梯口回头看了一下,刚好看到庄云白用手抹了抹眼睛。
……
于晴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她是一个人住的,虽然已经三十出头,但是因为灵气的缘故,她保养得很好。而且这个时代,三十岁没结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大家活得都比较久。
回到家先洗了个澡,然后就拿着白天没有审批完的稿件去了书房。
她通常不会把工作带到家里面来,不过有时候收稿比较多的时候,她会选择在家里加个班。
还有一个多星期校刊就要出,她必须赶快把入刊的稿子都定下来。
说实话,学生们的稿子大部分质量都一般,毕竟都是高中生,水平高也高不到哪儿去,偶有几篇亮眼的稿子,其实也都是校刊常客们投的,譬如秦风这样的。
“这篇中规中矩,写作水平是有的,不过力道都用在技巧上了,先放着。”
“这篇思路倒是挺新奇,不过明显故事结构没处理好,有些修辞用得也不贴切。”
“这篇太过普通了,老套了点。”
……
一连看了二十多篇稿子,于晴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最后一篇了。”
桌上还有最后一张纸,她记得是下午那两个学生送过来的。
“哦,看起来是一首诗?”
从篇幅看,就能看出来是一首诗。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名字起得有点意思,于晴慢慢读了起来。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
读着读着,于晴感觉到了有些不一样。
这是竟然是一首很不错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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