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一指住在开封地界,距离京城有千里之遥。
江慎身系朱厚照的性命,不敢耽搁,连夜回了钱府,取了两身换洗的衣衫和一点盘缠,那刘瑾心急,将朱厚照平日最喜欢的一匹汗血宝马交给江慎骑。
这般折腾妥当,已然到了半夜。
江慎自然是顾不得修休息,连夜便出发了,而那京城夜晚虽然闭门,但是有刘瑾的颁下的通信文书,自然是叫的开。
出了城,一路向南,江慎也不敢休息,水米未进,一直到晚间暮色深沉,赶到了山东沧州地界,这才打马找了个客栈,用了些饭。
倒不是他人受不了,而是马受不了。
汗血宝马虽然能日行千里,可是毕竟是消耗体力的,江慎要怜惜马力,急一阵,慢一阵,以免半途马儿累死。若那时在荒郊野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可就是大大的不妙了。
此行是要万分保密,江慎也不敢穿锦衣卫的飞鱼服,只是一袭青衫,带着长剑,看起来与寻常江湖少侠无疑,只是兴许脸嫩了一些,倒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
这般白日赶路,晚间休息,不过三日的功夫,便到了河南的地界。
江慎算着时间,还算宽裕,心里头一阵轻松,可怜那汗血宝马,往日里养在深宫,少有这般不要命的长途跋涉,直接累瘦了一大圈,将满身肥膘都跑没了,倒是瞧着颇为健壮。
这一日晚间,江慎打马入了延津县,距离开封不过五十里之遥,想着白日渡过黄河便抵达开封,便早早寻了个客栈投宿,养足精神,白日里再好生对付那位杀人神医。
他将马儿交给伙计,开了间上房,寻了个空桌,叫了些饭菜,等待上菜的时候,外边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却是停在了客栈门口,依次进来了五名大汉。
那五名汉子俱是头缠白布,一身青袍,光着两条腿,脚下赤足,穿着无耳麻鞋,瞧着文不文武不武的,模样很是古怪。
江慎打量了他们一眼,这五人都是二三十岁模样,虎口处有一层老茧,又打扮一样,显而易见是江湖中人,还是师兄弟。
不过江慎也不在意,这中原地界,武风浓厚,那少林和嵩山两座大派,便坐落在登封县境内,出现几个江湖中人太过寻常。
“日他个仙人板板,累死老子了,小二,给老子拿酒来!”最年轻的那个汉子张口便是一嘴川音,想来却是川蜀武林的好汉。
客栈之内也有不少武人,他们瞧着这五名大汉落座,小声私语起来,道:“瞧着是青城派的人。”
“是了,那年轻的有些面生,其余四个,好像是青城四秀。”
“嘿嘿,青城四秀,我记得前些日子,华山派那位大弟子将他们打了一顿,说什么‘狗熊野兽,青城四秀’,他们还有脸在外晃荡?”
这几人说话声音越来越大,到了最后一句,已然整个客栈都听见了,却是有几分刻意来说给那几名青城弟子听的。
“你个龟儿子,说什么呢!”
五名青城派弟子中,年纪最小的那一位拍桌子便站了起来,指着那一桌人怒喝道。
江慎抬头看去,却见得那一桌寻衅的客人,却是两名男子,一个是做穷酸书生打扮,四五十岁上下的年纪,另一人却是个胖胖矮矮的肉球,看起来颇为滑稽,至于年纪,却是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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