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浩语出惊人,竟然要带着秦沁澜去那个土匪村。
秦沁澜有些迟疑的道:“真的要去那个村庄吗?”
从之前的经历就能看出来,那个村庄里几乎没有好人,全部都是素质低下的刁民。
穷山恶水养刁民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尤其越是偏僻的地方,无人区没有文明社会的束缚与管制,心中的恶就会无限放大。
“只能去那个村庄,我们现在的位置相当于半无人区,方圆百里估计都没有什么人烟,如果我们没有目标的乱走,估计几天几夜都走不出去。”
陆小浩摊了摊手,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倒是去哪儿都无所谓。
但带着老秦那就不能乱走,毕竟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在无人区徒步行走有多么的困难陆小浩可是深有体会。
秦沁澜一个娇生惯养的贵族女人,几乎不可能吃的了这种苦。
所以他们必须前往那个村庄,至少目的明确,只有三十公里的路程,哪怕徒步三十公里已经很困难,但至少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在无人区里乱闯。
虽然那个村庄里几乎都是土匪,但陆小浩却完全不怕。
如果那个村庄里的人不识趣,陆小浩不介意好好收拾他们一顿。
“老秦你放心,只要有我在,没有人能欺负你,豺狼猛虎都不怕,何况是一群刁民。”
陆小浩自然看得出秦沁澜觉得去那个村庄不安全,不太愿意去,于是拍着胸脯保证道。
他既然敢带秦沁澜出来玩,那自然就有信心保她万无一失。
秦沁澜闻言笑了笑:“好吧,听你的,那我就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付给你了。”
徒步返回那个村庄,有着三十公里的路程。
这对陆小浩来说没有什么,但对秦沁澜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但没有办法,车子已经彻底瘫痪,只能靠自己走。
陆小浩重新帮秦沁澜化了一个妆,同时自己也化了一个妆。
很快,两个人就直接换了脸。
陆小浩刚刚殴打了那么多的村民,如果他们以原来的相貌过去,估计第一时间就会干起来。所以必须换一副相貌,装成旅人过去。
此次化妆,陆小浩把自己与秦沁澜的年龄微微往上调了一点。
陆小浩看起来像三十几岁的青壮年。
秦沁澜则像是一名二十七八岁的青年女子。
当然,陆小浩没有把秦沁澜化妆的很漂亮,反而刻意丑化,外貌看起来就是一名普通女人。
在无人区,女人把自己化妆的很漂亮,那绝对是给自己找麻烦。
土不拉几甚至有点丑,才不会引人注意。
原来的衣服也不能穿,必须换一套衣服去,以免被认出来。
很快,陆小浩就带着秦沁澜出发,徒步往回走去。
因为有着三十公里的路程,所以陆小浩带的东西很少。
除了必要的手机钱包,几件洗换的衣服,其他就全部是水。
此刻乃是下午两点,正是太阳比较毒辣的时候,水是必带品,甚至比钱都更加重要。
艳阳高照,把大地照耀的金黄一片。
暑假八九月的太阳有多毒辣可想而知,没有走几公里,陆小浩与秦沁澜身上的衣服就被汗水浸湿。
“老秦,你还能行不?”陆小浩望向秦沁澜,有些关心的问道。
看得出来,秦沁澜的体力已经越来越不行了。
此刻已经走了十公里,对陆小浩来说这点路程不算什么,但对老秦来说,肯定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估计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种苦吧。
“没事,还能坚持。”
秦沁澜的脸蛋被太阳炙烤的通红,步伐沉重,越走越慢。
“老秦,要不我背你吧。”陆小浩道。
他看得出来,老秦已经快接近极限,暑期太阳太毒辣,对人的体力消耗也是更大。
如此下去,估计秦沁澜再走一个一两公里就会累趴下。
“背我?”秦沁澜有些犹豫,但很快又摇了摇头道:“不用,我能坚持。”
她倒是不介意被陆小浩背着,但看陆小浩也是一副汗流浃背的样子,她就拒绝了,不愿意去麻烦与连累别人。
虽然秦沁澜没有吃过什么苦,但天生就性格好强,她很少愿意去依赖谁。
陆小浩见秦沁澜不愿意,就没有再说什么。
其实对他来说,背着秦沁澜走完全没有什么问题,跟多背一个包没有什么区别。
毕竟他可是5.0的体质,相当于一头公牛,秦沁澜这点重量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男女有别,背着别人算是比较亲密的行为,不是谁都能接受随便让男人背着。
虽然陆小浩跟秦沁澜接触的不多,但能感觉出她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
既然秦沁澜不愿意,陆小浩当然不能再说什么。
又走了两三公里,秦沁澜的步伐已经有些一瘸一拐,似乎每走一步都有些痛苦。
有时候脚下没有注意,一个踉跄往地上摔去都是常有的事儿。
好在陆小浩眼疾手快,每次都能把她扶住。
陆小浩微微皱眉,停了下来没有继续走:“休息一会儿吧。”
“不用,继续走吧。”秦沁澜微微摇头。
为了照顾她,已经休息很多次了。再频繁休息下去,估计天黑前都走不到那个村庄。
“老秦,你坐下。”
陆小浩没有让秦沁澜继续走,拉着她在一块草地上坐了下来。
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把水倒在毛巾上,示意秦沁澜拿水洗把脸。
他带的水很多,完全不怕浪费。
秦沁澜接过毛巾,在脸上擦了擦,顿时整个人感觉舒服不少。
“把鞋脱了我看看。”
陆小浩指了指秦沁澜的运动鞋,从她走路的姿势就能看出来,估计脚上有着不少水泡,不然怎么可能一直都在歪歪斜斜的走路,每走一步都很痛苦的样子。
“真要脱吗?”
秦沁澜有些犹犹豫豫的道。
“我帮你脱吧。”
陆小浩直接上前就帮秦沁澜脱鞋,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
秦沁澜有些躲闪,但怎么可能躲得过陆小浩。
“小浩,你干嘛呢。”秦沁澜有些尴尬。
陆小浩霸道起来可不管那么多,直接把秦沁澜的鞋脱了。
走了一下午,秦沁澜的脚上竟是没有任何异味,反而有着一股宜人的馨香之气。
陆小浩微微一愣,这是自带体香么?
即使脚上喷香水都不可能产生这种香气。
相反,香水与汗水混在一起,会产生一股相当难闻的味道,绝对没有这么好闻。
陆小浩把秦沁澜的袜子脱了,秦沁澜的小脚亦是出奇的漂亮,五根脚趾晶莹透亮,可爱无比,肌肤白白嫩嫩,像是一块完美的玉雕。
“看什么呢?”
秦沁澜微微蹙眉,这个陆小浩,强行脱她的鞋子就算了,还盯着她的脚一直看。
“没没,帮你检查一下脚呢。”
陆小浩连忙道,说着翻过秦沁澜的小脚丫,果然看见脚底板上有着大大小小七八个透明的水泡。很密集,触目心惊。
难怪每走一步都那么痛苦,脚底这么多水泡,不痛苦才怪。
陆小浩又把秦沁澜另一只脚的鞋子脱了,果然脚底同样有着大量的水平,甚至比左脚都更多。
陆小浩心中很无语,才走十几公里而已,竟然就冒出这么多水泡来,这秦沁澜的肌肤未免也太娇贵了吧。
“你别动。”
陆小浩嘱咐道,然后找来一根草刺,把水泡刺破,把水泡里的水挤干净后,才拿湿巾附在秦沁澜的脚掌上,拿一根绳子系住。
现在没有什么医疗条件,只能这么简单处理一下。
秦沁澜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地任由陆小浩在自己的脚上施为。
“你不能自己走了,我背你吧。”陆小浩道。
秦沁澜这情况,再走下去这双脚可能都要废了。
现在可刚走十二三公里,剩下十七八公里的路程,凭秦沁澜的能力根本不可能自己走完。
“小浩,你能行吗?”
秦沁澜有些犹豫的道,自己可不轻啊。
徒步行走这么长的路就已经够累,何况是背着一个人。
“放心吧,小问题。”陆小浩笑着道。
他别的没有,就是力气大,体力好。
没有等秦沁澜继续犹豫下去,陆小浩把双肩背包放在前面背着,然后把秦沁澜的运动鞋系在背包上。
秦沁澜脚上全是水泡,显然不适合继续穿着闷热的鞋子,反正陆小浩背着她,所以穿不穿鞋都一样。
陆小浩走到秦沁澜面前蹲下来,示意她趴在自己的背上。
秦沁澜俏脸微红,但这一次没有拒绝,双手从后面抱住陆小浩的脖子,身躯前倾趴在陆小浩的背上。
秦沁澜真的不轻,估计有着上百斤。
女人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矮。
秦沁澜身高应该有168,在女生中属于中等偏上的个头。
至于平不平,原本陆小浩也不清楚,秦沁澜的穿着一直比较保守,看不出什么来。
但当陆小浩把秦沁澜背在背上的时候,他立刻就知晓了……不平!一点都不平。
而且不但不平,甚至有些波澜壮阔。
陆小浩都没有料到,老秦竟然这么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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