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景帝继位后的前元元年(前156年)四月,景帝第一次大赦天下,到前元三年正月第二次大赦,接近两年时间,积攒下来的罪犯人数约为一万五千人左右。
而从前元三年一月,景帝朝第二次大赦,到前元四年夏天的第三次大赦,不过短短一年多,第三次大赦放出的犯人就猛增到了将近四万人!
前后一对比,第三次大赦所释放的罪犯人数剧增!
究其原因,则直指前元三年,景帝刘启的一道任命:迁廷尉张释之为淮南王相,故太子舍人张欧任廷尉!
乍一看,景帝此举只不过是在任命太子家令晁错为内史之后,继续往朝堂安插心腹班底,以执掌大权;但从结果来看,任命张欧为廷尉,或许是景帝急于推行削藩策,又别无他法的无奈之举。
光从第三次大赦的人数就可以看出:张欧任廷尉一年,汉室犯罪率最起码翻了个翻!
在‘忠厚长者’——廷尉张欧放任下,不知有多少罪恶滔天的死刑犯逍遥法外,抢在张欧签字通过处决命令前,等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大赦。
犯罪成本直接下降到‘蹲两年大牢,等天子下一次大赦’的地步,汉室的治安大踏步向着开国初,那匪盗丛生的时代飞奔。
直到景帝发现业务能力出众的赵禹之后,汉家廷尉才摆脱‘律政透明人’的标签,逐渐恢复到张释之任廷尉时的地位。
这,就是西汉廷尉的能量——对的人能做的多好,错的人就能做得多烂!
这就使得,对胸怀大志,立志要做一番大事业的刘弘而言,廷尉的人选必须慎之又慎。
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法治思想模糊,官员判案基本唯心,只凭个人主观情感以及民声舆论而判罚的西汉初,刘弘需要一个合格的廷尉卿,为汉室竖立一个可持续发展,可长久沿用的法制纲略。
刘弘最简单的选择,其实就是在历史上证明过自己的张释之。
在历史上,张释之是在文帝陈平死后,也就是后年,才通过訾官的路子捐为骑郎,在宫中任劳任怨十年,最终得到袁盎的推荐,方得以正式出仕的。
而刘弘上一世没做好功课,实在记不清张释之是哪里人了···
对于这个历史名人,刘弘只能祈祷自己的到来,没有引发太大的蝴蝶效应,张释之能在两年后按照历史轨迹,乖乖来长安,然后花钱买个骑郎的官位了···
现在,刘弘只能先找个资历够老,能力够强的人担任廷尉卿,在张释之成长为西汉‘法制思想奠基者’之前,撑一下廷尉的局面。
吴公。
王陵给刘弘提供的人选,便是河南郡守,吴公。
乍一听这陌生的人名,刘弘还没反应过来,待等王陵说出那句‘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尝学事焉’,刘弘才反应过来——这不就是历史上,贾谊的举荐者嘛!
历史上,也正是在文帝元年,廷尉出缺,文帝听说河南郡守吴公乃法家出身,治法颇为公正,和秦相李斯还是老乡,便召其入朝为廷尉。
吴公奉命入长安,顺势将自己做郡守时,给他提出许多好计策的青年才俊——贾谊,举荐给了文帝!
淡笑着点点头,与王陵就明日常朝的事达成默契,刘弘目送着王陵远去的背影,不由暗自期待起来。
“贾长沙啊···”,
“可真是久仰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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