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第一次突然的异界之旅所带给他的窘迫、尴尬、不便,以及让他最为恼火的,因武器的缺失所导致的安全感的极度缺乏,在接下来积蓄能量,等待第二次穿越期间,李为他的第二次异界之旅进行着方方面面的准备。
首先是穿着的准备。
他穿越的异界,据他上次穿越期间多日的观察,是一个地形地貌和气候都跟地球类似的大陆,除了天上有一红一蓝交替出现的两个月亮这一奇观外。
当然,他穿越的那几天不是当地居民嘴里的“有月日”,对方嘴里的“红月亮”和“蓝月亮”他是一个也没有见过。
具体的穿越地,则是一个有山有水,风景优美,前窄后阔,状如葫芦,民风淳朴的山谷小镇。小镇地属于大英利国,安普郡,布里斯托尔市,镇名温莎,据当地的居民讲,整个温莎镇,都是他们的国王兰凯斯特五世最喜欢的小女儿温雅公主的封地。
和“蓝月亮”,“红月亮”一样,这位据说只有16岁芳龄,但却异常聪敏漂亮的温雅公主,短短七天的穿越之旅,他也是“无幸得见”的。
而穿越的时间,穿越前的德州休斯顿是艳阳高照的6月艳阳天;穿越后的温莎镇,却一下子变成了万木凋零,哈气成冰,十月飞雪的凛冬。
当时的李,穿着米国人夏天日常的便装,也就是一条沙滩裤和一条短袖体恤,脚上套着一双塑料拖鞋,就这样清爽的,没有任何准备的去到已经开始飘雪的异界,如果当时不是恰巧遇到了一对好心的在镇上开旅馆的夫妇……李打了一个寒颤,到现在,依然不敢想象自己在异界的结局,会不会变成安徒生童话里面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哦,不,应该是“卖火柴的大男孩”才对。
针对去往异界的穿着,参考当地镇民的普遍穿着,李为自己准备了两套正式的西装,一件黑色的加绒风衣,一双牛屎黄的带系带的牛皮鞋。
除此之外,高筒礼帽,白色手套,领带和领结,这些在当地镇民身上随身可见的配饰也一一配齐。
入乡就要随俗,这是迅如融入当地环境的不二法门。
不过,据他的观察,当地的男性镇民虽然惯穿他们英利国的传统服饰,也就是西装,但是西装的款式和质地却让李这个身处现代文明的现代人不敢恭维:
衬衣颜色泛黄,打卷;外套皱巴巴,起毛;皮鞋黯淡无光,鞋跟磨损严重,甚至有的还开了口……等等一切,无不显示着衣服主人生活的窘迫和寒酸。
这便是当地大多数镇民真实生活的写照。
而真正西装革履,皮鞋铮亮,头戴礼帽,手杵文明棍的绅士在当地的镇上其实是不多见的,多为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比如镇长,治安官,当地教会的教士,大商人。
所以,穿越后的李如果想真正的融入当地,他更应该装扮的,其实是生活窘迫,一天到晚为生存奔波的普罗大众,这样才不容易被人怀疑。
不过,谁叫他被好心的旅馆夫妇救助时,曾撒谎自己是一位被强盗打劫的落魄王子呢?
是王子,自然就要有王子的派头!
除了跟当地人打交道的正装,其他的,诸如睡衣,贴身的秋衣,内衣裤,拖鞋,毛巾,刮胡刀,牙膏牙刷……等等生活用品,李也一一细致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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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备完,接下来便是食物。
当地的食物,在异界住了七天的李已经领教了无数次,跟当地的卫生环境,尤其是厕所一样,也是他极其诟病的诸多事项之一。
当地人的主食,虽然和目前欧美人士的主食差不多,也是各种肉类,蔬菜加面包,但因为调料的缺乏和烹饪技术的粗糙,不论肉类,蔬菜和面包,哪怕跟李平时经常吃的,他父亲嘴里的“毫无厨艺可言”的“垃圾食物”麦当劳和肯德基相比,也差距甚远。
如果不是他偶然得到的穿越戒指需要在异界呆够七天才能积满一次穿越的能量,他早就返回现实,然后开上他的大皮卡去休斯顿的唐人街找家中餐馆或火锅店饱餐一顿了。
对了,李虽然是混血,但他的父亲却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华国人,而且还是来自于华国的美食之都蜀都。
这直接造就了李的一张异常挑食的嘴,打小喜麻辣,尤其好火锅,完全印证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民间老话。
平时在家,他一般爱用父亲从老家背回来的那口老铁锅炒两样父亲从小教他的又麻又辣的川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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