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盛是不值得江烨耗费精力,但他更不愿被人踩着上位。
乔蔚然十分不解,问道:“我听娜娜说过这件事。不过,都过去这么些天了,怎么会突然翻出来?”
不止是她,因为江烨处之淡然而冷静下来的娜娜也想不明白。
这样做,对袁盛有什么好处?
难道,就为了上一次热搜?
不过堂堂流量吃瘪,这怎么看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好好的,为什么要打脸自己?
“这件事说穿了也很简单。”江烨解释道:“我查过袁盛的代言,由于他崛起得太快,快到连团队都没反应过来,所以现在他身上的代言级别不够,品牌也不够好。”
“能数出来的大品牌全线代言,仅仅两个。”
“啊?”娜娜先是吃惊,随即不屑道:“我还以为他有多红,原来代言这么差啊。”
明星的商业价值,有大半由代言的级别所体现。
娱乐圈里的超一线大咖,在他们身上都是国际性大品牌的代言。
而顶级流量的身上,通常都有十多个不同品类中数一数二的品牌代言。
娜娜经常混在微博吃瓜,娱乐圈里撕代言的事情太常见了,这些对她来说是常识。
“这倒不是他的原因。”江烨实事求是说:“代言都有排他性。比如他原先签了一个沐浴液的代言,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品牌。但现在合约还没到期,就算有沐浴液这个品类的大品牌想签他,也要耐着性子等。”
而袁盛的公司显然没有预料到他会忽然爆火,之前为了压榨他的每一滴价值,林林总总大大小小签了各种代言。
现在,恐怕肠子都悔青了。
乔蔚然第一次听见这样的事情听得入迷,一时忘了气愤,问道:“那他就不能和之前的品牌解约吗?他现在那么火,赔得起违约金吧?”
“不是钱的问题。”这个娜娜知道,她说:“明星解约,尤其是代言约,会对他这个人的口碑造成很大伤害。”
是啊,你不火的时候,品牌方对你慧眼识珠,这只说明对方有眼力,投资了潜力股。
结果你红了,转身就翻脸不认人了,要砸钱走人。
品牌方做企业,不论大小都不是好欺负的,真当法务部门是吃干饭的吗?
就算按合同给违约金,也能把你拖入官司里。
就算胜诉,一个明星和品牌方打官司,哪个品牌方还敢用你?
既然你会干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品牌请代言人,首先看重的人这个人的形象口碑,其次才是带货能力。明星这么多,谁会请一个有违约风险的艺人?
所以,在袁盛身上才出现了这种不尴不尬的情况:身为顶级流量,叫得响的代言却屈指可数。
为了这个,他的粉丝没有少在网上跟其他流量粉丝掐架撕逼。这也是他跟对家争资源撕番位的时候,总是被踩被内涵的一个点。
因为这个,袁盛和他背后的团队,对这次D.K.的看重,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果能成功争取到D.K.品牌大使的身份,他才能在代言这一块上昂首挺胸,他的粉丝也就有了弹药,不至于提起代言就集体变成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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