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地区,多伦多市。
这是英属加拿大境内的第一大城市,也是此时安大略自治领的首府。
英国人在多伦多经营日久,五十年前所谓加拿大军队火烧白宫事件,便是从这里出兵的。
可以说,多伦多市是老反美根据地了。
如今不少反美的报纸、为南方军采购物资的空壳公司都坐落于此。
这日天才微微亮,一架马车便穿过薄雾地驶向的总部。
看到驾车车夫那黑色的皮肤,街上为数不多的行人全都露出厌恶的神色,唯恐避之不及。
不过看到马车上印刷着的的字样,众人却露出感兴趣的神情。
如果驾车的不是一个该死的黑鬼,甚至就会有人直接开口攀谈了。
因为半个世纪前干过火烧白宫的事情,如今的多伦多人对于南方那个超级邻居的内战格外关心。
北美联邦政府在战争中展现出来的强大动员能力,让原地踏步的多伦多人胆战心惊。
如今的多伦多,甚至是整个加拿大领,都凑不出一支可以和美国人抗衡的陆军了。
如果美国联邦政府选择报复,他们也只能选择连夜绣制星条旗了。
正是这样的心态,导致了一个名字这段时间来,在多伦多市民的心中不断变得炙手可热。
那个名字便是“丧钟”!
这位丧钟先生在上陆续发表了一系列对于南北战争的评论。
既有大格局的战略分析,也有小规模战斗的战术分析,可以说产量相当惊人。
更加惊人的是,他的文章中,各前瞻性的观点正确率居然高达七成!
要知道,军事战略分析可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情。
一个人要达到七成的正确率,那显然说明,他要么在南北双方阵营中都有线人,要么他就是一位不出世的军事奇才。
不管是哪种可能性,都足以让多伦多人将抢购一空。
将哥伦比亚领收到的特快邮件送入报社,黑人邮递员汤姆将自己隐藏在竖领大衣里面匆匆离开。
走过几个街角,又是几个黑人出现,与他接头。
如今的黑人还远没有一百六十年后那样占领街区,形成自己社团的能力。
来到加拿大的自由黑人,基本上就是被资本家当做黑色牲口使用的。
可惜工厂主们很快就发现,加拿大的低温并不适合使用这些黑色牲口。
在高纬度的环境下,黝黑的皮肤不利于维生素D的形成,不少强壮的黑人到了这里,很快就变成了软骨仔。
汤姆算是一个比较幸运的黑人。
当年那穿越美国西部的荒漠,被印第安人捉住。
在缴纳了一笔钱后,那个叫做岩石的印第安人居然放过了自己。
汤姆来到新哥伦比亚,之后又辗转多地。
最终他谋得了邮差这一身份。
稳定的收入使得汤姆可以通过食物获得营养。
不过为了让黑人再次伟大,汤姆决定要发展一些副业。
他从大衣中取出一份手抄稿,交给了另外一个黑人。
没过多久,一个骑着快马的黑人便匆匆南下了。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哈里斯堡。
在两个月之前,一支特殊的部队驻扎在了这里。
马塞诸塞州第54兵团,顾名思义来自马塞诸塞州,这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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