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国新乡,范德比尔特家族的大豪斯。
女仆鬼鬼祟祟地绕开管家的眼线,匆匆推门而入。
房间里,朱莉大小姐正风度全无地趴在床上。
看到自己的女仆回来,朱莉立刻满血复活:“亲爱的,你可别告诉还是没有黄鹤先生的回信!”
女仆本来还想和小姐开个玩笑,但看到朱莉如此急切的样子,还是忍不住从怀中拿出了一个火红的信封。
“呀!是黄鹤先生的回信!”
朱莉飞快地从女仆手中夺走信件,然后跳回了床上。
她盼望这封信,已经盼望得太久了。
甚至一度朱莉还以为,黄鹤先生这样的文学家没有时间给自己回信,如今看来,一切担忧都是多余的。
朱莉认认真真地打量手中的红色信封,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首先进入眼帘的就是信封上那两行工整漂亮的字体了。
单单从这字迹就能看出,黄鹤先生一定是一位富有教养的,温柔细腻的中年男人。
拆开信封,一封不算长的信件出现在朱莉眼前:
“问候我亲爱的小读者: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因为我相信,热爱我的文字的人,一定都是阳光、好学、充满求知欲的年轻人……
……
最后的最后,正如你所知,为了将更多的时间放在文学创作上,我确实疏忽了家族的生意,这导致了些许难以避免的窘迫。
我这样讲,并不是希望你继续给一个穷苦的作家以资助,而是想告诉你,创作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祝福你,亲爱的小读者。”
“小姐,你怎么哭了?”
女仆担忧地拿过手绢,“是不是那个黄鹤态度蛮横,小姐,咱们别理他!”
“住嘴!”
朱莉连忙打断了女仆,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道,“黄鹤先生是一个勤奋、有才华的人,我为身为他的读者而感到骄傲!”
“帮我准备信纸,还有再取50,哦不,100美元来!”
女仆很快准备好了信纸,朱莉开始奋笔疾书。
写到一半,她忽然停了下来。
“我这样子会不会显得太着急了?”
朱莉双手交叉,将脑袋放在手上,“的第二部还没有刊发呢,我应该先看过新的故事,然后再给黄鹤先生回信,这样才能有更多的共同话题!”
想明白了这一点,朱莉只好耐起性子,等待不久之后的新一期。
无所事事的朱莉,再次欣赏了一遍黄鹤先生隽美的文字,然后准备将信塞回信封收藏起来。
这时候,朱莉忽然注意到,这个信封的背面,除了红色的底色外,还有一个复杂的金色符号。
“似乎是汉字?”
由于的风靡,最近在年轻人的圈子里刮起了一小股汉学热的风潮。
不过这股风潮来去匆匆,不成规模。
就好像,后世很少有人因为一部不错的宝莱坞电影而对印度产生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但因为好莱坞、日漫、韩剧,而对这些国家产生过高、过美好的想象的人,却大有人在。
发展到极端的,甚至会成为所谓的精日、精美。
精印就极其少见了。
尽管印度确实是个大国,古文明也悠久灿烂。
但现如今的印度实在太过费拉不堪,以至于除了个别纯粹就是想要恶心国人的家伙,这个世界上应该是不存在精印这种生物的。
而如今的大清,比起后世的印度就更加拉胯了。
这么一个东西想要文化胜利,基本上是在白日做梦。
所以尽管朱富贵的小说很优秀,但也不足以让这些美欧少年少女对中华文明产生痴迷。
但朱莉实在不愿意错过黄鹤先生来信上的任何细节。
将信封上的图案用便签纸仔细临摹下来,朱莉换好衣服准备出门。
“小姐,老爷说不允许你随意外出。”
老管家不知从哪儿又阴恻恻地飘了出来。
“乔治叔叔,我只是去图书馆阅读,这难道也是禁止的吗?”朱莉撇着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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