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金山市场她以前陪柳慧贞来过两次,但自己都没舍得买。
现在第一次自己一个人来这里,凌菲云吸了口气,迈腿走进了一家店。这店里的老板打扮很时髦,身材也很好。她正在接待别的顾客,见凌菲云只是个小姑娘,长得还挺胖,当即就移开了目光,仿佛没看见她似的。
凌菲云有些尴尬,也有些无措,她环视一周,发现这店里服装的风格偏年轻时尚,就匆匆走了出去。
第二家店,店老板和之前一个态度,服装风格同样时髦有余,稳重不足,凌菲云仍旧是看了一眼就出来了。
第三家店,店主看着长相一般,身材也不像其他店主那样苗条,但是店里的服装很适合凌菲云的需求。
这位老板也在接待其他客人,不过见到有凌菲云上门,她很是热情地招呼:“欢迎光临,小姑娘随便看哈——”
这老板的笑容让人感觉很亲切,凌菲云回以微笑,心想做生意还是要热情礼貌一些的好。
她站在店里,认真地看着店里的服装,然后目光在一件长袖上衣上停了下来。
店主刚好送走之前的顾客,这会儿笑容满面地走了过来:“喜欢这件呀?”
凌菲云点头,店主就把衣服拿下来,给她看。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选衣服,只能摸了摸面料,感觉摸着挺舒服的,而且不是很厚,很适合初秋的天气穿。
一问价,这个店主还算厚道,要价不算高得离谱,如今的凌菲云经过买鞋事件后,已经学会了讲价,一翻讨价还价后,68块成交。
然后凌菲云又买了与上衣搭配的裤子,看到这店里有马甲卖,还买了一件马甲。这衣服裤子她是买给妈妈的,妈妈身上的衣服,不是夏天的短袖,就是厚厚的秋装,一个太薄一个太厚,像现在这样的天气,穿哪个都不合适。
她想着,穿个薄上衣,再配个马甲,没事的时候正合适。需要干活的时候把马甲一脱,也不会热。
这一整套下来,一共花了两百二十捌,店主给抹了个零头,收了两百二十块。
凌菲云很高兴,这是自己第一次给妈妈买东西,瞬间就感觉自己长大了,不再只是一味地花父母的钱了。这种感觉,特别的骄傲。
想了想,凌菲云又跑去男装店,给凌平安也买了一身。自己的衣服倒是没买,虽然系统里还有一千来块钱,但穷人家的孩子,永远都要给自己留条退路,不舍得把钱都花光的。
一路上,凌菲云的嘴角都是上扬的,与凌美凤的矛盾都暂时忘到了脑后。坐在公交车上,总感觉天空都更蓝了,外面的树木也更绿了,那些熟悉的景色越发显得亲切。
十七年来第一次,回家的时候是带着点自豪的。果然,人的自信是需要以事实为依据的,再多的纸上谈兵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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