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兴趣马上被宫廷争斗的内幕所吸引,仿佛一瞬间就把两位“勇士”忘到了脑后。
骑士穿过人群,朝“同伴”走过来。包裹全身的铠甲铿锵作响,一个没有来历的骑士,身上略显华丽的古旧铠甲也跟这个破败的时代格格不入,尤其那顶带翼的龙头盔看起来更像是上一个时代的古物。酒馆里大部分的人都无法对他表示出太多友善,仿佛这个人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铠甲下面还带着上一个时代的瘟疫。
不过这样全副武装的盔甲和腰间的长剑,也意味着足够强大的剑术技巧和力量,才能捍卫起这样的自豪。所以和骑士头盔上那道狭缝里黑洞般的“眼神”交汇之后,没有人敢多说一句不敬的话。
“为所爱之人献上勇气与信仰。”骑士说完坐到了江晓俞旁边,“我叫山岚,是一个已经忘记了由谁册封又该效忠于谁的骑士。”
“他们都叫我波波。”
“弗罗多。”红衣法师点头致意,“蔷薇骑士团的徽记,如果我没认错的话,阁下应该来自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而且……您显然继承了祖父健美的身材。”
“很遗憾,我的整个家族都被王庭送上了绞刑架。”山岚耸耸肩,“还是被我害的。”
随后山岚借着麦酒的气味,讲了一个还算浪漫的爱情故事——那时候他还年轻,有个喜欢的女孩住在城堡外面的镇子上,按说以家族的权势,本可以直接把这个女孩抱上马背,抢到城堡里就可以了。但他想品尝爱情的纯净滋味,想和心爱的人矜持着慢慢接近,在后山的夜色下牵手听晚风,仅此而已。
可谁也没料到的是,两个人频繁的在夜晚约会,没过多久,镇子上就开始有了流言。有人说那女孩是女巫,用邪术魅惑了城堡里的贵族,也有人说她被野外感染瘟疫的蝙蝠吸了血,早晚会变成不死人。
流言越传越广,以至于王庭传下命令,要求把女孩抓起来送到王城,由巡礼者的学士们来判定,她到底是女巫还是瘟疫的感染者。
但此时的山岚眼里只有爱情,家族荣誉甚至王权都已经彻底忘了,他杀了王庭派来的人,想要跟女孩私奔。但这样冲动的做法,反而更会让人认为——是女巫用邪术魅惑了城堡里的贵族。于是王庭派出大军,家族的城堡被夷为平地,全家人都被送上了绞刑架,城堡外的镇子也由此成为一片废墟。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弗罗多放下酒杯,看着山岚说:“不过无论如何,至少我们现在有了共同的目标。我的力量即将消退,我不想在懊悔中度过生命里最后的几个年头,所以我想再燃烧一下,即便是死了,也要让这把老骨头倒在照亮希望的篝火里。”
江晓俞点了点头,他愿意接受宿命回到王城里去,更何况眼下也已经无路可走了。
“无家可归的人只能继续前进。”骑士拍了拍腰上的长剑。
“我们都有回不去的家。”弗罗多喝干了杯子里的麦酒,低头戴上了宽大的兜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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