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促着巴斯赶快走,两人开始了星夜兼程。
回特兰纳布局自然是首要任务,可那小妞抢了统御之书和土喷子还跑了……除了加快速度之外,还是得找找那臭丫头的踪迹。
一路上没有大的村落,去往王都拜伦的商队倒是不少。乌泱泱的骡马满载着鲜肉,粮食,布匹等各种货物,一队一队地往王都的方向去。
这些人应该都是从菲拉米尔来,听过“金发碧瞳的通缉令”的可能性不大;另外都是做生意的,哪儿有工夫搭理什么通缉令……他们的眼中,亚瑟跟巴斯不过是两个风尘仆仆的旅人。
大着胆子跟他们主动搭话,果然印证了他的想法,亚瑟随口问了些日常的问题,大概推测出菲拉米尔暂时还没有追兵,暂时也不存在封锁的问题。
松了口气,跟这些商人一番讨价还价,亚瑟从他们手里买了匹驴子。
“我说殿下,您买驴干什么?”巴斯有点崩溃,“而且给了这么多银币,不是亏了么!”
这驴确实老了点,而且少毛没皮的,可见平日口粮都克扣。
“我倒是想买马,但他们不卖啊!”亚瑟翻身骑驴,“将就着吧,好歹能歇歇脚,等下换你。”
“还能让殿下给我牵驴,还是殿下坐吧。”巴斯憨厚笑了,主动负担起牵驴的责任。
“你不知道,这驴肉嘛……嘿嘿,在我的家乡可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的说法!”亚瑟得意了,“真要这噘嘴的牲口不听话了,咱们就做驴肉火烧,那叫一个香!”
然而这吃货却震惊了:“什么,殿下还吃过龙肉?!”
这么大反应让亚瑟一愣:我靠,别告诉我卡瑟坦真的有龙……不过也是了,什么血月狼人魔物幽灵的都有了,龙的话还有什么稀奇的。
再没有多说什么,有了毛驴做脚力,行动自然要快了很多。
一连多日赶路,两人先是绕过了一大片丛林,很快就看到一座颇具规模的城镇在眼前。
“殿下,咱能好好睡一觉了吧?”巴斯抱怨道,“走了几天骨头都快散架了。”
“别急着进城。”虽然亚瑟也想找个温暖的旅馆美餐一顿,然后舒舒服服地睡觉,但他现在是帕尔斯的通缉犯,还是先探探情况再说。
都累到如此程度,脑袋一挨枕头八成会睡死过去,若不安全的话还不如在附近找个民居落脚。
一跃跳下驴子,亚瑟让他牵着在镇外的大松树下等待。自己则是拉紧了兜帽混行在人群中进了镇子。
石楼,岗哨,甚至还有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道……不仅如此,这座临水而建的城镇还有货运码头。
看着忙忙碌碌的客商和走街串巷的镇民,亚瑟不由笑了:“嘿,这不就是暴风城外头那个湖畔镇嘛。”
不过就算是繁华,到底也只是个城镇,跟王都拜伦是不能比的……亚瑟绕了两圈就摸清了状况,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说明通缉令已下发到此处。
看来这年代的信息交互果真差得很远,亚瑟暗想着,一面往城外走去,打算带巴斯先找个旅馆。
刚绕上街,就听道路尽头传来一阵乱哄哄的喧闹,声音有点像敲锣。
“都来看看啊!”站在柳条箱上的传令官身穿着笔挺的黑色公服,颇有点卖弄嗓门的意味,“王都的通缉令啊,都来看看……重金悬赏啊!”
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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