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由低到高分七级,分别是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国公)、郡王(两字王)、亲王(一字王,其中又以古时候曾出现过的诸侯国为耀,譬如秦王),大明只有五级,没有男爵和子爵。
文勋和武勋各分十二级,这里只列武勋,分别是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正三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正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
不论是勋还是爵,都是皇帝给有功之人的赏赐,此勋爵制度很早便出现在史料中,但历朝历代所设的勋各有不同,这种不同不仅体现在名字上,也体现在权力上,早期的勋位是有实权的,中期的爵位也是有封地的,但到了大明不论是勋还是爵,除了那份俸禄外,基本就是个名誉。
勋是为奖励功劳而赠予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爵位用在皇家宗室身上是世袭特权,用在大臣身上是为了奖励功臣。一般来说,有大功者封爵,尤其多用于封赠开国功臣;有一般功劳需要奖赏时赠勋,如隋代初建勋制时所说的“以酬勤劳”,这是爵和勋的区别之一。
区别之二在于,得王、公、侯之爵位可以“食邑”,并可承袭;而勋位只是一种荣誉和地位的象征,最多也只是在服装和俸禄上有所体现。勋与爵在待遇上的不同,可能正是勋位制度产生的原因。因为得爵者的食邑人户只对他们纳粮,而不向国家缴纳赋税,如果得爵者过多,又可世袭,势必造成国家财政赋税的大量流失。然而,有功者又不可不赏,于是赏赐一种地位象征意义的荣誉称号,自然就成了最高统治者的选择了。
魏晋南北朝时,开始对一些有功之臣赠以“上柱国”、“柱国”、“骑都尉”等称号,但未形成制度,这可以说是勋位制度最早的雏形。勋位制度正式形成与隋代,健全于唐代,以后各朝沿袭并有所改革。
隋代的勋位分十一等。史书记载:“高祖(隋文帝)沿后周之制度,置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总十一等,以酬勤劳”。
唐代的勋位级别称“转”,共十二转,每个勋位名称对应一级官品,这种对应在《旧唐书》里称“比”,即“比照”之意。举例来说,最高的“十二转”,勋称“上柱国”,身份是“比正二品”。唐代从正二品到从七品的官员,只要有功劳都可以授勋。
但唐代受勋,主要还是根据战功,文官授勋的较少。勋级功劳大小有一定的升级办法。升级到最高,即上柱国,朝廷还要赐一把戟放在家门口以示荣耀。如果有罪,还可以用勋级减罪。
唐代的勋位和对应的官品为:上柱国(正二品)、柱国(从二品)、上护军(正三品)、护军(从三品)、上轻车都尉(正四品)、轻车都尉(从四品)、上骑都尉(正五品)、骑都尉(从五品)、骁骑尉(正六品)、飞骑尉(从六品)、云骑尉(正七品)、武骑尉(从七品)。
宋代的勋位及所对应的官品,与唐代完全相同。但授予方法有所不同,唐代授勋主要出自战功,而宋代是根据授予的官职加赠。也就是说,当什么官,相应加赠勋位,与战功没有关系,这样,文武百官人人都有勋位。另外,宋代的勋位不再称“转”而直接称“级”,一般情况下官员三年升一级。
辽、金时期,基本沿用宋代的勋位制度。到元代时又有些变动,将勋位改为十级。而且勋位根据军功授予,这与元代统治者以军事征服起家有着直接的关系。
明代时,勋位制度又有了较大的改革。过去文武官员共用一套勋称,但是像“护军”、“都尉”、“骑尉”这些称号更适合用于武官,用于文官显得不伦不类。因此,明代便另外发展出一套勋称系列,将武官和文官分开。除了最高两级称号文武共用外,文官的其他称号采用“卿”、“尹”这类比较适合的称呼。
明代文官共十个勋级:左右柱国、柱国、正治上卿、正治卿、资治尹、资治少尹、赞治尹、赞治少尹、修正庶尹、协正庶尹。它们分别对应正一品至从五品。武官共十二个勋级:左右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分别对应正一品至从六品。明代文武官员勋级分为两个系统后,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变化,以前勋制归吏部管,现在文勋归吏部管,武勋归兵部管。
清代对勋爵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将爵、勋合为一体,统称为“爵”。清代的爵位分宗室爵位和功臣爵位两种,宗室爵位实际是种特权,不具备文官管理中奖励作用,所以不做具体说明。
以功臣爵位为例,清代的功臣爵位有九等,分别是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每个爵位又分若干等,如公爵分一、二、三等。如此算来,清代的爵(勋)共有九级二十七等。
清代的爵位也和官品有对应关系,按《清史稿》的记载:公、侯、伯是“超品”,子是正一品,男是正二品,轻车都尉是正三品,骑都尉是正四品。云骑尉是正五品,恩骑尉是正七品。清代的爵位主要授予立功,为国殉职的官员。
一句话概括:勋爵制度是皇帝为了赏赐有功之臣所设立,有大功者封爵,一般功劳者赠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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