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火药和施法者
盖萨·阿多尼斯紧抱双臂,低头听着从河岸传来的有气无力的枪声。他的头皮上遍布着正在渗血的新鲜抓痕,令人怵目惊心。
每当盖萨思考的时候,他就会下意识挠脑袋。但是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尚属首次。
盖萨的指甲并不长,只是他根本没意识到他使了多大的力气——或者是他正需要一些疼痛感。
上校周围一点也不安静,却压抑得让人想呕吐。离上校最近的传令兵竭尽全力不发出任何噪音,因为谁也不想被上校注意到。
五个大队的白山郡士兵在麦田里列阵,战线从河谷村外的徒涉场一直延伸到农场边缘的田埂。
他们的敌人同样在对岸列阵,向北眺望,依稀能看见漂浮在白色烟雾中的枪尖。
而在两军长矛手和剑盾手的前方,火枪手们似乎在进行一场永远不会结束的火药浪费比赛。
未钻膛线的火绳枪精度有限,因此以防洪土堤为掩体的火枪手,本就很难抓住稍纵即逝的射击窗口,命中同样躲在田埂后面的敌方火枪手。
更不必说,耳畔此起彼伏的枪声和充斥鼻腔的刺鼻硝烟,使得新兵不自觉心慌意乱。
大多是第一次上战场的白山郡火枪手,只想要尽快把铅弹打到对岸去,压根顾不上仔细瞄准。
以至于枪声最密集的河谷村上游,实际却是整片战场最被动、最僵持的区域。
一名骑手从远处驰来,被游弋在农场外围的哨骑截下。骑手一把扯掉绑在手臂上的红色绸带,揭开头盔亮明身份,焦急地嚷了几声,旋即便被放行。
渡河侦察归来的骑手直接来到盖萨上校身旁,滚鞍下马,声音又急又低地报告:“是‘七先王旗’。”
“没看错?”盖萨盯着骑手的眼睛。
“错不了,白底圆纹军旗,齐装满员的五个步兵大队。”骑手毫不畏惧地与上校对视:“肯定是洛松上尉此前发现的那支迂回敌军。”
盖萨不置可否,又问:“指挥官是谁?”
“敌军没有亮出指挥官的个人旗帜,但是看他摆出的阵型,好像是想当缩头乌龟。”骑手迟疑了一下,扭头望向战况未明的北分战场,最终还是咬着后槽牙进言:
“长官,博德上校猜错了,伪军重兵不在左翼,而在右翼!对岸的敌军明显就是要拖住我们,等待他们的右翼击溃斯库尔上校的部队。既然他们拿定主意不过河,那么我们就只能打过去!无论怎么样,也总好过像现在这样静坐啊!”
盖萨瞥了一眼心浮气躁的部下:“有点耐心,沃辛顿少尉。”
“是。”沃辛顿强迫自己不露出失望情绪,抬手敬礼。
盖萨正准备询问更多细节,突然瞄见一名尉官伴着一名深绿色外套的传讯骑兵驰下河谷村高地,直奔自己所在的位置。
传讯骑兵带来了白山郡军官们期盼已久的口信:“长官,博德上校命您以三个大队的兵力,渡河出击。”
沃辛顿少尉握紧拳头,低吼了一声,然后眼巴巴看向盖萨上校——无论博德给出什么命令,白山郡军队的最终指挥权还是在盖萨上校手里。
盖萨的目光阴晴不定,他转头看向与传令兵一同返回的白山郡尉官,沉声问:“只有三个大队?”
“是。”尉官言之凿凿:“我亲耳听见博德上校下令。”
盖萨沉默片刻,最后使劲在头顶拍了一巴掌:“好!三個就三个!”
上校如同换了一个人,又找回那股蛮牛似的凶猛劲头。他粗声粗气地一连下达多道命令,指示每一名军官该做什么,调整每一个大队乃至每一个百人队的位置。
刚刚连喘气都不敢大声的总部属员,不禁为之精神振奋。随着白山郡指挥系统开始运转,僵卧在南分战场上的巨兽渐渐苏醒。
河对岸的大议会军火枪手最先发觉情况有异:对岸的蹄声骤然变得密集;许多深绿色外套的身影在方阵之间穿梭;村庄边缘的徒涉场后面,漂浮在烟雾中的长矛森林开始缓缓移动。
大议会军的指挥官随之改变部署,将大部分士兵调往徒涉场方向。
然而白山郡部队的进攻并非从徒涉场——村庄上游最容易渡河的位置——发起。
没有号声、没有鼓点,在大议会军紧张调度的时候,位于南分战场中央的白山郡部队冲出硝烟,登上东岸。
……
当白山郡部队终于打破僵局的时候,北分战场的对决也进入最关键的时刻。
遵循着同一版本《军团条令》编制而成的两支军队,各个大队配置的火枪手都不超过总兵力的三分之一。
这就意味着无论花费多少时间在射击阶段,他们最后都必须也只能通过肉搏战击溃对方。
于是乎,就算再不情愿、再不甘心,两军士卒也只能怀着极大的恐惧,伴随鼓点走向彼此。
前三排士兵已经把长矛在肩膀高度放平,后边手持长矛待命的士兵则保证他们不能后退。
就像两片梳子齿对齿被挤到一起,闪着寒芒的矛头一点点插进对方枪林的间隙,矛杆开始互相磕碰。
就像轻轻战栗的超长枪,手握超长枪的士兵也在发抖。他们瞪大眼睛看着敌人同样因恐惧而变形的五官,试探着挪动脚步,把矛尖伸向对方的同时也离对方越来越近。
当矛尖距离最前排士兵的胸膛只剩不到一臂距离时,一名士兵终于无法再忍受下去,大吼着推动超长枪刺向面前敌人的脖颈。
那吼声引发了雪崩,霎时间战场爆发出野兽似的狂嗥,双方士兵嚎叫着用手中的兵器捅向敌人的面门、脖颈、大腿。
他们的阵型太紧密了,以至于每个人都躲无可躲、退无可退,一个人倒下,立刻就有另一个人顶上。
当闪着寒光的矛尖刺过来时,最前排的士兵唯一能报复残忍命运的方式,就是举起长矛不管不顾地刺回去。
使用同一版本《条令》还产生了另一个意料之外的后果,那就是两军配发的超长枪形制完全相同,谁也不能在枪身长度上占据优势。
无论是哪一方的长矛手,当他能刺到敌人的时候,敌人的矛尖也一定能刺到他身上。
一些不能接受这种凄惨死法的士兵毅然舍弃长矛、拔出短剑,从树盖似的枪林下方爬向敌军,舍命捅向最前排的敌人,然后也被敌人用短剑捅死。
与此同时,少数披坚执锐的剑盾手脱离本阵,在方阵边缘与同样意欲攻击对方侧翼的敌军剑盾手缠斗在一处。
退入方阵的火枪手也加入混战,他们把火绳枪架直接在前排长矛手的肩上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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