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髈那是油乎乎香喷喷,大虾鲜美滋润,素菜碧绿如柳丝,做成花草形状,色香味俱全。
项央还好些,吃相斯文,但傅大春就有些不堪了,那是碰到就往嘴里塞,吃的满嘴流油,让一侧侍候的周福鄙视不已,不过到底是跟着项央来的,也不敢表露出来。
一边吃着饭,项央一边在心里琢磨下午的行动,刚才周富贵说借他一匹好马赶路,依照估算,出城后个把时辰就能到黑风山,事情要是办的顺利,晚上就能回来。
而到了黑风山,第一要小心,山上的山贼有弓箭很容易将他射杀,第二,就是千万不能惹怒山寨的人,他此去是探听情况消息,不是找人打仗,这一点要分明,不然穿越一次没几天就挂了,平白浪费无字天书这件宝物;
同时又不能被人看轻,不然很难获得与几个当家对话的机会,这需要自己把控。
简单点来说,这次的任务危险性并不算大,但需要过人的勇气,武力,智慧,当然,最好长了一张舌灿莲花的巧嘴。
吃过饭,周老爷派人取出那位大学士的蜂鸟图,项央寻摸机会看了眼,感觉一般般,画的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反正没觉得多珍贵。
还有周老爷的亲笔书信,印章钱票,这都是诚意,不然项央此去很可能被人当做官府的探子,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最后是缩短赶路时间,代替脚力的马匹,看样子很是温顺,黄色的鬃毛摸起来有些扎手,不时打几个响鼻,喷出白色的沫子。
傅大春有些担心的看了眼项央,“项大哥,你骑过马吗?这骑术可不是一天两天能练成的,更别说你马上就要出发,要是马匹撒泼,把你甩下来,伤筋动骨都是好的。”
周富贵这时也才想到项央家境不是很富裕,可能不会骑马,脸色有些不好,这么一来赶路就花时间了,说不定等到明后天才能知道自己女儿的具体情况。
项央却笑着摇头,摸了摸黄马的脖颈,拉住缰绳,一个翻越就跨上马匹的背部,右手勒住缰绳,左手持着雁翎刀,再加上他长得很英俊,看起来很像是纵马江湖的少侠,引动周家主仆和傅大春的喝彩。
原主项央自然是没骑过马的,但地球项央老家可是有两三匹老马,从小也练过一些骑术,再加上现在项央身体素质超出常人,力气,反应,控制力,这些都有了,骑个马那是轻轻松松毫无压力。
“喝”项央骑着马,滴滴哒哒绕着周家的后院走了一小圈便下马,周家虽大,但也容不下一匹好马纵横驰骋,只能到城外再好好领略一番风驰电掣的感觉了。
“好,既然一切准备妥当,我就等候项贤侄的消息,府上的金银粮食我会预先准备好。”
周富贵和项央聊过后熟悉不少,敢于拉着项央的手表示亲近,口里也是一副全靠你的说辞。
项央点点头,但也只说是尽最大努力,牛皮不能吹破,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他可没百分百的把握能救回周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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