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恶搞。等回到学校和同学们笑谈,这是什么文章?放屁的上帝、香烟电熨斗、屁,这都能写成小说供人阅读了?
那时候小,读不懂三重门里的深意,只读字面意思,然后尽情嘲笑。当后来上了初中再次翻读三重门时才明白其中讽刺意味,更得知作者写这本书时的年龄,才深感佩服。当然,那时也很佩服他放弃高考……现在看来也很佩服,当今社会,学历的重要性不必言喻,而当年那个小小少年竟敢脱离规则,脱离大众。
上次读三重门已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回忆到这里,竟是忘记其中内容,只依稀记得是三个伙伴的故事,看来改日要找机会再读一遍!毕竟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本有内容的书,反复咀嚼是会尝到不同味道的。
但当年还是小孩子的我,自然不会理解三重门的内容,甚至认为它枯燥复杂,没有半点意义。于是假期归来我一边说这本书无聊,一边向同学借其它几本书看,当然,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被我坚决地抛在不看名单。
我第二本借阅的是《苏菲的世界》,看过几页,但由于是外国书翻译过来,其中很多用句无聊,内容也不是我所喜欢,便很快归还给同学。再看看剩下的名单,便只剩下《幻城》了,遂借阅来读。
这一读,不由使我沉浸其中。幻城中构建出一个奇异的冰雪大陆,冰族与火族,冰族人可以活上几百年而不死,他们的血液也与常人不同,可以施展幻术。这本书由辞藻堆砌,更何况娓娓讲述了一个我从未见识过的梦幻世界,兄弟之间的故事使我深深沉浸其中,待读到主角死去时,更是哭得双眼通红,花了身为小学生的我的眼。
这一读,让我充满激情与动力,从此踏上写作的道路。这本书,我恋恋不舍地还回去后,很快又去书店里购买一本,常常翻读,又常常因结局哭泣。直到初二往后,再读心中的感动越来越淡,等到高中时再读,心情却只是古波无平了。
但无论如何,是这本书带领我走上写小说的道路,算是我写作方面的启蒙读物,我须得好好感激。
于是乎,看完这本小说的当天,我用一本大笔记,一支黑笔,在本上正反面写满自己潦草的字迹,因为对于幻城心不平,便也写了兄弟两人的故事,最终结局是幸福圆满的那种。
小刘子知道我在写小说,便主动替我我掌眼,她看得速度快,我写得速度慢,没一会她就要催促我赶紧更。好家伙,这么一想,我写这么多年网文都没被编辑那般催促过。小学生对于文字的欣赏水平还处于相对低级的时候,所以很容易被一些不好的文字带歪。
我用脚指头想想都能猜到,现在文笔都这么低下的我,童年时又能好到哪去。亏得小刘子不嫌弃,看得是津津有味,夺命催更。
那个小说我拢共才写两天,一共三十九页,故事结局很圆满,宽慰不少我被幻城结局伤到的心。尔后,我受小刘子和周围传看我小说同学的鼓舞,继续进行写文这一行为,并渐渐养成了兴趣。但不知是否由于幻城悲伤结局给我的影响太大,还是生活经历所故,我竟总结出只有得不到才是最好的,令人缺憾才会叫人印象深刻,所以自此之后,往往喜欢写悲剧故事。
小孩子的脑子里总是有许多奇妙想法,我想到许多好点子可构思为一整个小说,可惜随着我渐渐长大,思维僵化、大脑痴呆,往往再想写一个小说愈发困难,便也渐渐放手这个兴趣了。
其实,小孩子是真的有灵气的,而在成长过程中,这些灵气被世俗所污染,才渐渐泯为众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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