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大小姐现在一看就是做大事的人,就是可惜了,是个女子。这要是男子,该多好。
一路上,因牧笙身着华服、美公子的形象,和邹狗的邋遢乞丐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引来不少注目礼。
两人不站在一块还好,这样一块走着,真是不惹人注目都难。
牧笙也不在意,神色自若。
邹狗瞥了牧笙一眼,只哼了声,也没说什么。
倒是牧笙开口了,笑问:“该怎么称呼你?”
邹狗:“邹狗或者狗哥,随你叫。”
“你没别的名字?”
“怎么,嫌弃啊?”
牧笙笑道:“不是,就是觉得你应该有别的名字。”
邹狗脚步就这么停了,一脸凶恶的看着她:“你到底对我知道多少?”
“就大家所知道的,只不过,我觉得,你不像大家所认为的那么简单,不然我也不会选中你为我做事。”她实话实说。
邹狗:“你会看相?”
“不会。”
“那那个人说得对。”邹狗突然自顾自的点了个头,不知什么意思的说了这么一句。
知道他口中的那个人是指他最在乎的那个人,牧笙只是笑。
邹狗撇了撇嘴,才看着别处,似有些不情愿、颇为别扭的说:“我叫邹戈。倒戈的戈。”
牧笙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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