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坦丁心中怕极了。
而且这种怕,和以往的感觉有些微妙的不同。
以往,他和野狗抢食,也曾害怕过野狗的獠牙;他去骗人被人识破暴打一顿,也害怕别人的铁拳和棍子;他还怕找不到食物要挨饿,尽管挨饿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但这一次的“怕”,却是怕面对那老绅士的眼睛。
老绅士的眼睛很和蔼,但却宛如一柄锋利的弯刀,直接刺穿了康斯坦丁的层层伪装,将他的心刺地鲜血淋漓。
这种感受,在当康斯坦丁硬着头皮站到他面前时尤为明显。
“侦探先生,你没有找到我的怀表么?”老绅士问道。
康斯坦丁嗫嚅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难道他说他今天一天就是吃了一顿大餐,然后在河岸边的草地上睡了一觉,根本没去找过?
然而,面对康斯坦丁的沉默,老绅士却只是笑了笑。
他摸出一张五英镑的纸币,放在康斯坦丁手中:“侦探先生,这是接下来五天的费用,还请您多多费心了。”
说完,他将一顶黑色的礼帽戴在头上,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了。
康斯坦丁捏着那张五英镑的纸币,眼泪不争气地涌出眼眶。
有一种东西刺破了他!
这让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存在还有那么一丁点的意义。
于是他鼓起勇气,从这暂时的栖息地追出去,刚好老绅士招呼了一辆车准备上车,康斯坦丁大喊道:“老先生,如果我完成了您的委托,去哪里找您?”
老绅士上车的动作一顿。
他缓缓转身,脱下礼帽,说道:“沿着这条路走到尽头,树林旁的屋子就是我家。”
康斯坦丁也学着他的样子,笨拙地行了个礼,然后郑重道:“您放心,我一定会找到的!因为我可是神探康斯坦丁!”
老绅士将帽子戴上,回过身,坐入车中。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康斯坦丁总觉得他上车的时候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接下来的几天,康斯坦丁真的认真了起来。
他每天依然去花一个英镑买一大块的硬面包,不过却不再像是先前那样全部吃完。
他将面包吃一半后带在身上,然后开始用自己的方法寻找那块老绅士掉的怀表。
就这样,一连找了三天。
最后,他终于在自己的住所边上找到了那块怀表——它就静静地躺在一个大号垃圾箱背后和墙壁的夹缝之间,大概是原本掉在地上,结果被装垃圾的工人装完垃圾推回垃圾箱的时候给硬生生挤了进去。
这块怀表很漂亮,它的链子是纯金打造的金黄色,表盘上镶嵌着数十颗钻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不过,当时的康斯坦丁显然并不识货。
找到怀表后,他如释重负,连忙拿着怀表,顺着这条街一路跑到尽头,然后看到了一片树林,接着看到了老绅士说的那个位于树林旁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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