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阿青递过来的两个战背包,克丽希激动快要跳起来。
她很清楚,这个举动意味着,王铮终于被她说服,接受了她的庇护请求。
“谢谢!谢谢你们!”
克丽希声线颤抖着连声道谢,完了又问:“对了,我该如何称呼你们?”
王铮道:“我叫王铮,这是阿青。”
“汪……颤,阿……气……”克丽希大着舌头念了一遍,问:“是这样吗?”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王铮嫌弃地摇了摇头:“克丽希,你不是天城大学的留学生吗?怎么中文说得这么渣?”
“抱歉。”克丽希惭愧地低下头:“我来天城大学留学还不到半年。在学校时,即使是中国同学,也能用英语和我交流,所以就没怎么认真学中文……”
“瞧把你们给惯的。来中国留学不学中文,那还留个什么学?”王铮嗤笑一声,“你还是尽快学会说中文吧。入乡就得随俗,我可没耐心老是用英语跟你交流。”
“抱歉。”克丽希惭愧地低下头:“我会尽快学会说中文的。”
“嗯。”王铮点点头,又问:“对了克丽希,你怎么会被困在那家小酒店里的?”
提起被困农家乐的事情,克丽希垂下眼睑,大眼睛里满是黯然:
“我和四个留学生朋友组了支摇滚乐队,有时间就去一些酒吧演出,在酒吧里认识了艾瑞克——就是那个美藉华人。认识以后,他约了我好几次,我一直没有答应。直到昨天,他不知怎么说动了我的搭档们,说是要带我们来品尝中国特色农家美食。搭档们出面,我也没办法推辞,只好跟着来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无需克丽希多说,王铮基本上也能了解。无非就是在农家乐吃完午饭,正休闲时,突然爆发活尸变异。克丽希和那个二鬼子,就这么被困住了。
至于克丽希的乐队搭档们,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团灭了。
不过让王铮稍有些意外的是……
“留学生……摇滚乐队……”
王铮若有所思,侧首细看克丽希花猫一样的脸蛋,再一次确定这妞线条立体、颇为漂亮的五官,看着确实有几分眼熟。
“想起来了。”
回想一阵,王铮终于想起,在哪里见过这妞了。
大概两个月前,某个晚上他闲极无聊,回母校天城大学闲逛,遇到了一场露天演出。
当时演出的,正是一支美国留学生乐队。乐队的主唱,一个身材娇小,身高才一米五五左右,但声音很有味道,唱腔很有气势的金发小妞,给他留下了还算深刻的印象。
不过时隔两月,当时还算深刻的印象,到如今已经变得有些淡薄了。
再加上两个月前露天演出时,克丽希化的是浓浓的烟熏妆。而今天遇到时,她则是哭得把妆都化开了,脸都成了小花猫,前后差别极大。所以王铮虽觉得眼熟,却也没能把她给一眼认出来。
既然曾经见过,听过她唱歌,还勉强算得上校友,大劫之后又能在市区之外重逢,那也能算是有缘了。
接下来,王铮就和阿青带着克丽希继续前行,清理活尸。
这一带的居民自建小楼,很少有多栋楼房紧密相邻的。相邻的两栋楼房之间,都间隔着一定距离。
这就使得活尸的密度并不高。基本上每次只需同时面对两三只活尸,偶尔有生意红火的农家乐,里面的活尸也只是多则七八个,少则五六个的样子。
这样的情况,令这一路上完全不用阿青出手。枪法愈发神准的王铮,一个人就能包打天下。
而紧跟着阿青的克丽希,看着那一个个面目狰狞、行动迅猛的活尸,被王铮仿佛打兔子一般轻松摞倒,不由对他更是敬畏。
“简直就像是漫画里的超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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