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说的话,他应该跟我们都一样,毕竟从解剖学意义上来讲,他们和我们并没有区别,无论是身体还是智商都差不多。”
“只不过他们因为时代的局限知道的不多,但只要不死,就能随着人类整体的进步,从而学到更多,懂得越来越多,如同我们一样适应现代生活。”
“其实人类可以活到190岁,大多数人都是死于慢性中毒,废物积累最终导致器官衰败……
“我想他应该是具备特殊的免疫系统,以及细胞的完美再生能力,他的确能够不会衰老,从而活了一万四千年,一直到今天。”
众人七嘴八舌的补充着设定,越聊越嗨,毕竟死亡是人不可避免的终点,如同一个永远得不到的梦,是人都曾经做过这样的梦。
……
约翰这时接过了话头,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用淡定的语气说出了令人震惊的话。
“我曾有机会和哥伦布一起远航,只不过我不喜欢冒险才没去,我倒是挺肯定地球是圆,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担心可能会在边缘掉下去……”
众人听呆了,一种古怪的气氛弥漫开来,直到片刻后才一起笑了出来。
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不好笑的冷笑话,怀疑约翰是提前喝过了酒,这时,约翰却是继续说道。
“每过十年,当人们开始意识到我不会变老,我就会离开那个地方,这一次又是新的十年到了。”
“我出生之后如同正常人一样长大,直到35岁时不再增长,我的样貌被固定在了这一刻,因为不死,成为了部落的领袖……”
约翰越说越嗨,他的话乍听是胡说八道,他却是说的非常自然,仿佛那就是真实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一般。
他用最平淡的语气说最装逼的内容,比如车上那副梵高的赝品,其实是真的。
这画其实就是梵高本人送给他的,画后的法语名字就是约翰的化名。
他们当时是好朋友,梵高经常去约翰那画画,两人讨论着那时候的绘画大师,讨论着如何将自然融入绘画之中。
约翰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他在原始社会中生活杀着猛犸象,直到气候开始变暖,他开始学习如何农作。
那时候约翰觉得太阳升起的地方更温暖,开始往东边迁徙。
他沿着东方贸易路线前进,学了几个小语种,在那边当了两千多年的苏美尔人,然后继续往东走,却是遇上了佛祖,拜他为师。
众人对这样的暴论第一反应自然是不信,然而无论他们以自身学识和角度,提出怎样的质问,约翰都能对答如流。
这个科幻一般的脑洞,在约翰的阐述下,显得越来越真实。
他平实的描述着他的人生,而作为人生背景的历史进程,则深深的震撼住了现场所有人。
最终,虔诚的伊迪丝忍不住质问了约翰,她并不相信约翰,因为在她看来,上帝是不会允许他这样的人存在的。
一向知无不言的约翰却是回避了这问题,甚至要求今晚的谈话到此为止,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这自然引起了众人的强烈好奇心,故事都讲到这了,结尾太监了你搞笑呢。
在众人的强烈要求下,约翰不得不继续,他讲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上帝的典故,原来他正是传说中的……
上帝之子。
https://zerifeisheng.com/book/21695/6219844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