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羽又做了一个梦,这个梦一点也不混乱,全都属于十六岁的程晓羽,几乎从程晓羽幼年记事起,一直做到了今天为止,就像他看了一场冗长而悲情的少年电影。
但远比电影更深入,更沉浸。
他清楚的记得他和母亲住的那栋克里斯托弗旧公寓离学校有几个街区,需要走过几条陡峭的马路,需要路过多少株山木棉;他记得刚经过的转角拉上卷闸门的店铺是面包店,店主是一个爱笑的胖子,记得学校旁的十字路口有家星巴克,漂亮的金发学姐经常坐在窗户边;他记得那时猎人角到处都阳光明媚、鸟话花香,但满街都是怪诞的嬉皮士和满头五颜六色刺猬毛的朋克青年,他记得阳光洒满的绿茵地上躺着的不是浪漫情侣,而是一排排衣衫褴褛的流浪汉。
他记得白人房东泰瑞莎奶奶,也记得楼下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的黑女人奥康纳太太,记得学校那些什么事情都不管的老师什么书也不看的同学,以及勒索过他的黑人学长.......
那时除了钢琴他没有朋友。
对十六岁的自己而言,大概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当旧金山落日的余辉,扫过那所破旧公寓时,留在琴键上的一点点的灿烂。
每个傍晚,母亲都会安静的站在那架斑驳的雅马哈旁,听他弹几曲最爱的肖邦。
当然,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参加肖邦国际钢琴比赛拿了第二名,打电话跟母亲报喜之后,满心欢喜的准备回来拿奖金请母亲吃大餐,回到家却只看到了母亲尸体的那一幕。
当那个被他紧紧抱在怀里的水晶奖杯掉落在地板上,摔成粉碎的那一瞬。
他的梦,也醒来了。
程晓羽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睁开眼睛的刹那,他还觉得自己应该是在“纯K”。当看清楚雪白的墙壁,挂在墙上的电视机,还有自己身上的被子和病号服,才确定自己是间单人病房。
扭头看了眼窗外,夜幕沉沉,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刻。他又瞧向了床头柜,上面豁然正放着那部IPhone1代,一副黑框眼镜和一个插着百合花的白瓷瓶。他斜过身子,将手机拿了起来,看到上面显示的是2007年时37分,心脏又嘭嘭的乱跳了起来。
抬手摸了摸脸颊,没有自己性感的小胡子,他立刻下床,一瘸一拐的走到了洗手间,打开门就看到了镜子里那张颇为圆润的脸颊。
程晓羽一下就想起了记忆中的张艺新,那个在音乐总监世界中的顶流偶像,年少时和他参加过同一档综艺节目《明星学校》,当时他还觉得那个小胖子怎么能做偶像梦......
结果多年以后,发现小丑竟是我自己。
“身高还行,只是微胖而已,还是挺眉清目秀的,是个超级潜力股。”程晓羽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想,随即他又自言自语的感叹:“我......真的穿越了啊!还是.......还是我只是做了个音乐总监的梦?”
他觉得自己依旧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拧开水龙头,洗了把脸,苦笑着慢慢走回病床。
这时他在也睡不着觉,便坐在床边,看着窗外的夜幕发呆。他又想起了音乐总监的父母,他们很普通,在他小时候望子成龙,待他长大了,唯一的心愿也就是看着他结婚生子,和天下的父母一样普通,一样伟大。
他想起了自己的那些狐朋狗友,穷的时候大家一起躲在出租屋里吃馒头,有钱了就出去吃火锅喝啤酒。想起了组建乐队的时光,五个人畅想明天能聊到天亮,为了梦想四处参加比赛,为了生活去酒吧驻场。闯荡了五六年,最终还是各奔前程,除了欠了一屁股需要父母帮忙还,就只剩下一身的艺术细菌。
想到这里程晓羽又觉得自己抛弃过去那个身份也没有不好的,反正他也是个多余的人。虽说父母还是在乎他,可他觉得父母没有他会过的好很多,不说撞他的人有钱,能赔不少。没了他,父母不用在省吃俭用的帮他存钱买房,不用在操心他的婚事,也不用在想着帮他带不知道猴年马月才会出生的孙子......
“死了也挺好的。”程晓羽长叹了一口气,躺在床上,他闻着消毒水和百合花的香味,就这样凝视着天花板直到天亮。
阳光就从窗户里透过来,在洗手间的门口画了个斜框时,程晓羽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朦胧中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接着是“哒、哒、哒”的脚步声,他立刻起身看向了门口,一个穿着白大褂挂着听诊器的娇小姑娘走向了他。
程晓羽瞥了眼她胸前的铭牌,是个叫黄丽雯的实习医生。
眉清目秀的小医生手里拿着个书本夹,看到他起了身,翻了个白眼,冷冷的说道:“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程晓羽有点莫名其妙,心想这小医生长得还行,就是服务态度太差了吧?但他纵横江湖这么多年,可不会和医院医生置气,微笑了一下说道:“就是膝盖这里还有点疼。”
“头呢?”小医生问。
“脑袋挺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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