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牧云只能呵呵,这傻孩子,没治了。
可是透过这番话,杨牧云隐约明白了矮人族思维和视角。
钱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繁荣了商业,但是相较欺诈之神获得的好处根本不值一提。
没有钱的时候,人们种两亩地,养两头猪,喂两只鸡,再娶两个媳妇、生两个孩子,小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直到某天,有人发明了打工。
勤劳不一定能致富,但是一定能让资本家致富。
打工人没明没夜的打工,资本家却过上了种两亩地,养两头猪,喂两只鸡,娶两个媳妇、生两个孩子的生活。
通过“打工”,资本家拿走了原本属于打工人的一切。
就像现在,野蛮人拿着肉干、皮毛、兽筋去铁炉城,可以从矮人手中换来铁器。
可如果有了“钱”的概念,野蛮人不仅会失去手中的肉干和皮毛,还会失去脚下这片繁衍万年的土地。
这是印第安人用血和泪总结出的教训。
金银有价值吗?
能穿,还是能吃?
就因为它稀有,所以有价值?
那么,钻石是不是同样的道理呢?
黄金和钻石的价值究竟是谁赋予的?
杨牧云开始怀疑自己的三观。
带着这个疑问,杨牧云回到河谷,找拉玺达解惑。
拉玺达点了点头,“年轻的野蛮人,我之前就告诉过你,你已经是神明了,思考问题应该站在神明的高度,而不是局限于凡人。你已经开始有独立的思考了,这很好,这样你就能感知到规则的存在了。”
规则?
杨牧云心中一动,仿佛即将破茧的蝴蝶,奋力撕咬茧壳,外界的光明近在咫尺,却总是隔着些什么。
拉玺达解释道:“万物诞生时,是没有钱这个事物的,也没有交易的概念,更不会有商业。神明的处事方式很简单,用实力说话,拳头大的拥有一切。你们野蛮人身上依旧保留着古神的遗风。”
杨牧云嘴角抽搐,这究竟是夸还是贬啊。
似乎看出杨牧云的想法,拉玺达淡淡说道:“不要觉得新生的就是进步的,也不要觉得古老的就是落后的,任何新事物的诞生,一定是因为利益。”
杨牧云搜肠刮肚,想要找一个反驳的例子。
可是拉玺达笑着说道:“最初,生灵膜拜神明是为了获得比野兽更强的力量,比飞鸟更快的速度,是为了祛除疾病,是为了治愈伤势。他们将自己最珍贵的物品献祭给神明,神明也回馈各种不同恩赐……是不是很像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
杨牧云点了点头,的确很像,或者说根本就一模一样。
“可是后来有一天……”拉玺达抬起爪子点了点杨牧云的眉心,“有一个声音说,我们不要祭品了,我们需要信仰。”
【这一章,一字一句抠了三个小时,你信吗。本书力量体系不同与其他都书,主角所处的环境也不是直接用现实带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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