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站起来小跑着跟上东家,心里十分愧疚,那百年山参是公子花大钱,费尽心思从深山里找到的,原本是留给柳夫人做生辰礼物的。
进了雅间,穆南烟便认出王志来,原来是这个古灵精怪的胆大丫头。
看气色,似乎比前些日胖了,白了。
“姑娘到访,可是有生意说与穆某。”
依然是开门见山,王志喜欢这份爽直。
“自然,东家贵人事多,没有大买卖也不敢上门打搅。”
王志也不过多客套,直接拿出一个荷包。
将两颗又圆又大的金色珍珠小心倒入洁白的杯托里。
“当!当!”珍珠落入玉盘,清脆悦耳。
“咕噜!咕噜!”走盘珠,色泽光亮,形状饱满。
两颗几乎一般一模一样,连珠光的形状都极其相似。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好事成双,价值绝对的翻倍。
“太美了!”福安忍住不惊叹到。
就连一直表情清冷的穆南烟也忍住不震惊了,他小心翼翼的拿起一枚珍珠,平放在掌心,任自然光下的它发出璀璨夺目的霓彩。
天然,没有任何人工雕琢的痕迹;新鲜,是最近才采出的薪珠;莹润,绝对是顶级的珍珠。
就算放眼京城,恐怕也难以找到几颗与之相媲美的金珠了。
最难能可贵的是,这是一对金珠,大小珠光都几乎一样!
“一千两!姑娘公子们觉得如何?”
穆南烟小心翼翼的放下珍珠,朝王志兄妹几人温润一笑。
这一笑,仿佛春日的早晨,迎着朝阳,沁着露珠,缓缓绽放的白玉兰,是何等的高雅和端正。
“春风十里不如你嫣然一笑。”王志竟是脱口而出。
穆南烟被王志别出心裁的诗句夸的又是一笑。
“姑娘好文采,只是穆某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穆南烟高雅清贵,为人谦谦如玉,身边不乏爱慕他的姑娘。
但眼前的女子,眼神清亮纯净,没有丝毫男女情欲,他看的出她只是真心欣赏自己。
能被人单纯的认同和欣赏,是一件单纯且令人赏心悦目的事。
王福浩见王志目不转睛的看着一个男子,觉得非常不妥,用脚在桌子下轻轻撞了她一下。
王志有岂会不知他哥的心思,她有那么龌龊吗?那是原主,原主,好不好。
她就是纯粹对美好事物的欣赏好不好?
她回脚就踩了她哥一脚,疼得王福浩呲牙咧嘴的瞪着王志,脸上还得尴尬的笑着,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这一幕落入穆南烟眼中,却有另一番深意。
虽然生在高门大院,但他一日手足之情都未曾享受过。想想,倒不如生在这样平凡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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