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蹬上三轮,带着李信,不紧不慢地向“嫂子”家骑去。
因为过年都不放假,所以街上的年味很少,路上更多的却是刚刚下班,骑车回家的工人。
看着这些人,大狗暗暗感叹:
这种“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做得比牛多”的生活,曾是他十分向往的,不过自从跟了老大以后,这种生活他就再也不想了。
跟着老大,吃香的,喝辣的,比当个累死累活的工人爽多了。
思绪乱飞中,大狗穿过几个街道,越过几个胡同,最终在一个小四合院停下。
这院子既小,且破,比起他们的秘密据点都有所不如。
大狗下车,“哐哐哐”敲了几下门,很快从院里走出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一个泪痣尤为显眼,是罗烟。
看到罗烟,大狗当即点头哈腰道:
“嫂子,刚才喝酒,老大他喝的不省人事的,我寻思着不能没人照顾,只好把他拉到您这里来了。”
罗烟不禁一愣,定定地看了大狗一眼,才说道:“进来吧!”
“好嘞!”
接着大狗把车推进院子,又帮罗烟把李信搬到床上,才告辞离开。
李信躺在床上,睡得跟死猪一样,没有一点儿意识。
看着他那英俊的面庞,罗烟复杂地叹了口气,而后端来一盆热水,细心为他擦拭......
第二天,李信依着良好的生物钟,准时醒来,不过头还是有点昏昏沉沉的,不得不说,宿醉的感觉很难受。
他发誓要是下次喝酒,他一定不会再像昨天那么实诚了。
有背包空间在,他居然喝醉了,简直是个笑话。
突然,他神色一变,四周环视一圈。
偏向女性化的房间布局,淡粉色的被褥,以及从被褥传来好似铃兰花一般的特殊香味......
等等,这里好像不是我家,我在哪?
这时,忽然从外面一蹦一跳走进一个小小的身影,红扑扑的小脸蛋,可爱极了,是小玲玲。
李信顿时知道自己在哪了,之前虽然也来过罗烟家几次,但他还真么进过她的卧室。
夜宿俏寡妇家,想想确实挺带劲,但要是因此被当成流氓抓起来,他哭都没地方哭。
好吧,在处理和罗烟的关系上,他一直是若即若离,从不主动,只是一个劲的对小玲玲好,怂的没边了。
思绪乱飘中,李信捏着眉头从床上起来。
“叔叔,你醒了!”小玲玲惊喜道。
李信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道:“告诉叔叔,我怎么会在这里啊?”
“叔叔昨晚睡着了,是另一个叔叔送你过来的。”小玲玲扑闪着大眼睛,脆声道,“对了叔叔,另一位叔叔为什么叫我妈妈嫂子啊?”
是大狗,也就那家伙和自己来过一次。
“妈的,大狗这家伙可真会来事儿!”
李信心底暗骂一声,并没有回答小玲玲的问题,而是变戏法似的从背包空间中拿出一把大白兔奶糖,塞入小玲玲手中,笑道:“看,叔叔给你带了什么!”
“呀!”
小玲玲立马把之前的问题忘了,欢快地剥开一块塞进嘴里,“好甜!”
兴许是两人的动静太大,打扰到了罗烟,她很快走进卧室,看着李信,嘴角微微翘起,勾勒出一抹铃兰一般的绝美笑颜。
“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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