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子妈曾是厂区数一数二的美女,一米六五的个子,弱柳扶风,白皙的皮肤像蛋清一样。瑞凤眼眸含情脉脉,媚而不妖。她年轻时候,还好打扮,爱美且敢穿,所到之处引来不少小伙的目光。更有甚者,对着她吹起口哨。
虎子爸能够在虎子妈的众多追求者中胜出,多半是因为他也是生的风流。若不是如此,真想不出他还有什么可取之处。家穷,没什么事业心,吊儿郎当地混日子。虎子妈却爱虎子爸爱得深沉,在他死后的多年,她都只能靠酒精来麻痹自己方能入睡。
她过了数年醉生梦死的生活,直到有天,她再交不起水电费的,孩子的学费也没了着落。她突然意识到,已经坐吃山空了。她找出了多年未穿的连衣裙,踩上高跟鞋,多年邋遢的她立马就换了一副模样,虽不敌年轻时那般靓丽,但风韵犹存。
厂区俱乐部有一个舞场,除那种极其爱舞之人,大都是那些借跳舞勾三搭四,为自己谋得姻缘之人。虎子妈就踩着红色高跟鞋,身着红色波点连衣裙,一扭一扭地出现在了舞场。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之间,她就和一个大胡子的男人好上了。大胡子男人做点小买卖,一个月能赚个千八百。在那个普遍都赚个三四百的九十年代,他算是有钱人。
星期天丁小文去虎子家找虎子,发现虎子坐在门口,双手抱着膝盖,把头深深地埋在胳膊中,可怜的像一只无家可归的狗。
“虎子,你咋在这里坐着?”丁小文问到,顺势与虎子并肩坐下。
“哦,没什么。上我家玩吧。”虎子抬起头,回答道。
“我可不去,上次遇见你妈妈,太吓人了。陆露也不会去的。她也和我说怕你妈妈。”
“我妈她两天没回家了。就在桌子上给我留了十块钱。”
“她干什么去了?”
“她在外面找野男人了。”
“什么叫野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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