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峰当然不会傻到直接对王鑫说:“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跟沈安然签一份阴阳合同,明面上的合同价还是200万,暗地里却是350万。这样丁婉君那边也有交代,整体经费也可以控制,一举两得。”
王鑫虽然在电视导演界的经验不是很深,但当人的经验还是有的。
他的空降,直接取代了贺峰的位置,自然对他的任何意见和行为,都要保持高度的审慎,能听的都不敢听。
贺峰也是人精,当然明白这一点。
所以他道:“其实要想控制预算,也不是不可以。原本我们是打算和沈安然签6期合约,到第6期被嘉宾猜出身份,按照节目规则就等于被‘淘汰’了。按照之前的合约价,总出场费是1200万。”
“现在她既然要涨价,那就缩短节目期数,只签3期或者4期,这样一来总出场费是差不多的,她的热度和人气也可以良好地利用起来。”
“丁婉君那边也用同样的方式!她不是价钱要超过沈安然嘛,那行,就给她360万,只签一期。然后剩下的经费多签一些新人,彼此穿插搭配下来的话,做完一整季应该不成问题!”
贺峰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没有任何挖坑或者低三下四的样子,反而酷酷的拽拽的,精准地传递出一副“要不是因为这节目是我策划出来的,我才懒得搭理你,你这个傻逼”的情绪。
王鑫即使再怎么提防贺峰,听到这个主意也觉得眼前一亮。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贺峰所说的法子,已然是现实条件下最妥善的办法了。
王鑫看向贺峰的眼神有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制片人程延东这时皱眉道:“老贺说的法子可行,但是……怎么说呢!缩短沈安然和丁婉君的出场次数,对我们节目肯定还是有影响的。”
“尤其现在,音乐类综艺竞争这么激烈,两人加起来只出场四到五期,连整季节目的一半都不到……”
“我们一开始,对沈安然和丁婉君两位大咖出场次数的计划,是要占到节目全季的3/4,这样口碑和收视率才有保障,现在……我不是很有信心啊!”
贺峰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实条件摆在这儿,要么追加投资,要么压缩这两人的出场期数,没有第三种办法!”
贺峰这话说完,他和程延东就对视了一眼,彼此眼神了然。
他们都知道,其实还有第三种方法,可以圆满地解决现在的困境,只是这法子风险很大。
王鑫当然也知道!
他虽说第一次当总导演,但在电视圈子里也混了好些年,“阴阳合同”这种老段子自然有所耳闻,甚至其他老电视人了解得更透彻。
毕竟作为空降导演,他摆明了是结了婚的女人睡觉——上面有人!
从小在权势家庭长大,这种蝇营狗苟的勾当,他比贺峰、程延东这种靠本事吃饭的人更清楚。
但是当下,他一句话也没说,心里谨慎又暴躁、沉着又狂乱。
贺峰瞟了他一眼,嘴角冷笑:鱼儿这是上钩了!
……
后面的事情,贺峰完全不必再跟进,因为他知道,王鑫肯定会兵行险招,走第三条路。
因为他没有选择。
作为背景过硬的空降导演,虽然整个电视台没有人敢说个“不”,但王鑫知道,其实所有人都不服气,等着看他的笑话。
所以,如果贺峰是导演,他唯一的压力就是能不能把节目办好,办不好会给电视台造成损失。
而王鑫的压力要更多一重,节目要办不好,那他的行为完全是光腚拉磨,转着圈的丢人。
所以,即便贺峰给了他一个比较稳妥的解决办法,他也根本不会用。
不是不信任贺峰,而是他经受不起任何一点风险——节目只能成功,不许失败。
要想达到这个效果,沈安然的常驻时期至少保证在6期以上,丁婉君可以不请,但肯定还要有一位大牌歌手坐镇。
这样一来,和沈安然一老一新,一个攒人气一个卖情怀,节目想不火都不难。
但事情绕老绕去,又绕回了原点!
经费!
沈安然的出场费上去了,老歌手的报价也肯定下不来,所以,他所有的退路全部被堵死了,只剩下最后一条!
悬崖边上的那条!
走过去了,扬眉吐气、证明自己,走不过去,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王鑫很快做了决定!
……
当陈星泊从王鑫嘴里听到“阴阳合同”四个字的时候,他觉得一阵恍惚,仿佛觉得自己穿越到三五年前,那是他干经纪人最勇猛最疯狂的时候。
阴阳合同这种操作,对他老说就跟吃饭睡觉一样平常。
后来圈内有过一次大整顿,他惊险逃脱,又因为吴蝶勾搭上豪门把他踹了,他无心工作,这才收敛很多。
可现在,故态复萌!
其实以陈星泊的警觉,未必不能察觉到这件事的风险,但正如王鑫被逼到了墙角一样,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即便王鑫提出,同意350万的单期出场费,但要把沈安然的合同从6期改成3期,他也是不能接受的。
因为这样,沈安然最终到手的钱差别不大,也不算完成他对徐闻的承诺。
所以,在见面之前,他就已经做好准备故技重施——签阴阳合同,甚至已经组织好语言来说服王鑫。
没想到,王鑫先提了出来,那他自然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就坡下驴地宰了王鑫一顿!
阴面合同330万一期,徐闻那儿勉强可以交差,另有20万进了他自己的口袋!
两人一拍即合!
这事说好办也好办,说难办也难办。
好办在于,两人签订这份合同完全不需要经过第三人,绝对保密。
因为在这个行当里,公司和经纪人是完全有资格代替艺人签订工作条约的,这个条款会直接写在艺人的经纪合同里。
所以,陈星泊签这份合同,完全不需要经过沈安然,而且具备绝对的法律效力。
不过虽然行规如此,但一般的经纪公司也不会这么野蛮,就算签合同不知会艺人,也肯定要和高层报告一声。
但在蓝火情况又有不同。
当初杨宏奇之所以能把陈星泊挖来,优厚的待遇是一方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给了他在艺人经纪工作上绝对的权威,也就是任何工作不用经过高层研究同意。
这也就是上次,为什么他可以不跟任何人打招呼,直接给沈安然签了一部《欲望女人》。
现在的情况一模一样,陈星泊签这份合同也拥有绝对的自主权,当然,他倒也不是为了害沈安然,毕竟和徐闻有约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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