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
清晨站在俄罗斯圣德彼堡的艾尔米塔什博物馆时,她深深地被震撼到了,这座有威尼斯水城的风采,也有巴黎的格局,有意大利建筑的风范,更有俄罗斯文化的长久的积淀的宫殿。人们喜欢称它冬宫。
黄昏下,一群飞鸟与橘黄色的天空构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空气的都是艺术的气息,清晨穿着一件橘色拼接的毛衣,似乎与天地融为一体。
“嗨,清晨!”杰森回到自家的家乡,清晨选择圣彼得堡国立医学院。
“这里好美!”
清晨在这里学习了四年,中医的知识她在这所学校如鱼得水。
“今天,是我熊明泽的大喜之日,你们大家敞开了肚皮喝!要是你谁能把我媳妇喝倒了,我就让他做我的亲家。”
在座的亲戚朋友哄堂大笑,朱颜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在朝着他的胳膊上狠狠掐上一爪,熊明泽疼的呲牙咧嘴,酒也醒了一半。
“媳妇,媳妇,大婚的日子。”所有的人都乐呵呵的,看着他们满脸幸福。
“朱颜——”清晨剪掉以前的长发,现在的她变得更加成熟、优雅。穿着一件青色薄款风衣,短发使她看起来更加风行利落。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大家像是观赏一件移动的艺术品。
“清晨,死女人,你一跑这么多年,还以为你不回来了。”朱颜一把掌拍过去,痛的清晨不要不要的。
“嘿嘿,我不是在你结婚的时候回来了嘛,够仗义吧!”
清晨回到座位上做好,苏铁就出现了。四年不见,他清瘦了许多。脸色很苍白,有一种病态的美,清晨心里咯噔一下随后心就紧紧纠在一起。周围的喧闹声被隔绝了一样,他们之间只剩下无尽的沉默。
“好久不见!”原来心还是会痛。
“清晨!我们聊聊。”苏铁的声音有一种微弱和无力,清晨轻轻点头。
“老板,你回来了?”国名饭店是苏铁的产业,清晨走的那年他就住进医院。两年后他退伍了,开了一家国民饭店和一家针线公司。
“怎么样?过的还好吗?”
“嗯,挺好的!”清晨在国外,在一家咖啡厅做服务员,偶尔出去涅瓦河上欣赏黎明的天空,看云的千红变化和姹紫嫣红。在大街小巷寻找街头的艺术家唱一首歌或者创作一幅画。
清晨走的时候,苏铁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二十年前苏铁在沙漠里执行救人任务,邂逅了自己的第一次爱情。他们在一起一年后,那个叫瓦格的女人消失了。苏铁用十年的时间来舔舐伤口,他在无数个夜里被这段感情折磨的遍体鳞伤。
遇到清晨后他三十二岁,他似乎看见希望和幸福。
苏母养蛊,在无数个夜里苏铁的身体里都被蛊虫悄悄的吞噬。老婆婆用祖传的传说引了黑色甲壳虫来到苏母家,苏母才停止自己的丧心病狂的行为。
那个叫瓦格的沙漠女人与他结婚两年后就跑了,留下一个二十岁的男孩子。
“你生病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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