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军区总医院。
入院之后,明耀祖整整躺了三天才脱离危险醒过来。
何晨光的情况比他要严重一些,躺了五天时间。
据医生讲,他们俩这次真是命大,在他们俩身上上演了医学奇迹,都冻成冰棍了居然还能活过来,换作是一般人早就没命了。
“来晨光,张嘴,啊……。”
“好吃。”
“再吃一口,张嘴,啊……。”
“我还要。”
“张嘴,啊……。”
“我说你们俩够了啊,能不能考虑一下我的感受?”明耀祖无奈的瞧了何晨光与林晓晓一眼,要不要这么腻歪,一点都不避讳他这个外人是吧?
何晨光那小子手又没事,需要像哄小孩一样一口一口的喂吗,他自己不能吃吗!
乃乃的,这病房没法待了,这狗粮谁吃的撑得慌,涨肚子。
“耀祖,你就是羡慕嫉妒我。”何晨光一把将林晓晓搂在怀里“你就羡慕吧,谁让你没有女朋友呢,要不让晓晓给你介绍一个?”
林晓晓笑道“耀祖,我们班上有几个女生长的特别好看,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啊?”
“嫂子,别,我还没打算找女朋友呢。”明耀祖连忙摆手。
找什么女朋友。
女朋友只会影响他出枪的速度,只会影响他射击的精度。
“对了晨光,我给你买了一双作战靴,老板说这种作战靴用的都是高科技材料制作的,穿上之后特别舒服,你试试看怎么样。”
林晓晓把袋子拿过来,从盒子里面取出来一双纯黑的作战靴。
前段时间她和室友逛街的时候,在街上发现了一家户外军品店,想到何晨光在部队训练这么辛苦,肯定特别需要一双好的作战靴。
没想到作战靴买来之后,她根本不知道往什么地方寄。
这次接到何晨光受伤住院的电话,她火急火燎的往东南军区总医院赶过来,顺便将之前给何晨光买的作战靴一起带了过来。
“舒服。”何晨光将作战靴穿上,下地走了几圈“晓晓,这作战靴哪里买的,回头你把地址给我,等我什么时候有空休假了我再去买几双。”
“就咱们之前经常去逛那条街上,店铺的名字叫血色军刀,老板姓王,人可好了,上次我手机落他店里,我还以为丢了又去买了一个新的,没想到好几天之后人家居然给我送到学校去了。”
“是吗?”
明耀祖低声嘀咕道“乃乃的,看样子是王亚东那家伙出手了。”
当林晓晓将作战靴拿出来的时候,明耀祖就感觉情况不妙,林晓晓这是让王亚东这家伙盯上了啊。
剧中,何晨光与林晓晓这对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最终没能走到一起,其中王亚东这家伙要负很大的责任。
这家伙趁着何晨光与林晓晓闹矛盾的时候趁虚而入。
林晓晓一个十八岁的姑娘,不懂得社会险恶,怎么可能是王亚东这个心思缜密经验丰富的大叔的对手,一步一步就让这只大灰狼给吃掉了。
这老大叔哄小姑娘,确实有一手,不愧是老王。
“耀祖,我和晓晓去外面逛逛。”
“去吧,我就不给你们当电灯泡了。”
何晨光与林晓晓去外面说悄悄话去了,明耀祖靠在病床上喝着白米粥。
演习的时候他舌尖被咬破了,不能吃刺激性的食物,只能吃白食。
“咚咚咚……你好。”
“该吃药了吗?”听见有人敲门进来,明耀祖还以为是护士,扭头一看发现居然不是,而是一个一毛三的女军官“首长,是你啊。”
“你记得我?”
“演习的时候见过。”
“对,我还被你抹了脖子呢,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唐心怡,你叫明耀祖对吧?”
“报告首长,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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