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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最佳炊事兵

当柳飘怡、上官慧、曲琴诗三人品尝过凌侠做的菜后,顿时双眼方亮,一脸惊讶的看着凌侠,口中对这两道菜赞不绝口,称赞这是她们吃过最好的菜肴。

吃光盘子里的菜后,杨禄财当既宣布凌侠为大掌勺,大掌勺只负责炒菜做饭就行,做完饭菜就什么都不用干了,不用收拾卫生,不用择菜洗菜、不用刷锅洗碗。

除了不用干食堂里的杂役之外,大掌勺还享受正式兵役待遇,每月有十枚铜币的军饷,最重要的一点,大掌勺可以跟炊事长吃小灶喝酒,不用从灶台吃工作餐。

安排完凌侠的工作,杨禄财又给柳飘怡三人分派了工作,柳飘怡负责打扫卫生、上官慧负责择菜洗菜、曲琴诗负责开饭打菜,听到这儿,凌侠主动要求增加工作。

他告诉杨禄财,食堂是一个集体,他必须得为食堂多尽一份力,他要求帮曲琴诗开饭打菜,听到这话,众人全都称赞了凌侠一番,而杨禄才也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

当天中午,第七百人队的士兵们发现两件事,第一,食堂负责开饭打菜的厨师变了,第二,他们的午餐变了,以前都是白菜炒肉跟炖茄子,结果今天中午变成了鱼香肉丝和红烧茄子,味道好吃的不得了。

见凌侠从窗口打饭的时候,一直盯着外面看,杨禄财忍不住问他看什么?凌侠瞅着那些打饭的士兵,疑惑的问道:“这些士兵穿的衣服全都一样,身上也没个军衔,我认不出谁是百夫长,要是把饭菜打错了怎么办呢?”

“哦,这个啊。”应了一声,杨禄财指着餐厅里的那些士兵说:“军营里绝大部分的军人都是普通士兵,虽然他们的军种不同,但都是底层的普通兵卒。

在军营内,不同级别的军人穿着不同的军装,你看外面那些人,他们穿的都是布衣,而级别高的的那些人,穿的都是甲胄,品阶越高,甲胄越全。

十夫长以下的士兵都是布衣军种,正八品阶的百夫长胸前佩戴一套铜甲护胸,正七品阶的千夫长多了一件铜制战裙,正六品阶的万夫长多了一双熟铜战靴。正五品阶的师团长多了一对铜甲护臂,正四品阶的军团长多了一套铜链护颈,正三品阶的战卫军大将军多了一副钢铜头盔,正二品阶的军机总兵大统领胸前多了一面纯铜护心镜。至于正一品的兵马大元帅,身后披着一件角铠披风。

这些军官因为都是常备军的主战军官,所以佩戴的都是纯铜铠甲,而另外一些军官,比如通令官或者五城兵马使之类的军官,因为不需要上战场迎敌对战,所以他们身上穿的都是皮甲,样式跟铜铠铁甲差不多,也是一阶多一件,很容易辨认的。”

杨禄财的话刚落下,餐厅门外走进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这人胸前佩戴一套黑色的铜甲护胸,腰间斜跨一柄宝刀,他正是第七百人队的百夫长石破磊,在他身后跟着五个人,看样子,对方是队里的小头头。

看到这几人后,凌侠端起饭碗,给百夫长打了满满一份菜,特地多挑了一些肉丝,看到凌侠如此上道,石破磊赞许的点了点头。

吃完饭菜,石破磊用手抹了抹嘴角,一脸满意的走到窗口,对凌侠竖了竖拇指,瓮声瓮气的说道:“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厨子,嗯,手艺不错,做到饭菜很合本将的胃口,好好干,回头本将升你的职。”

“谢谢将军,卑职以后一定尽心尽力。”看到顶头上司吃的满意了,凌侠也舒了口气,看到面前已经空底的菜盆,凌侠开始琢磨晚上的饭菜了。

地三鲜、水煮肉片、风味茄子、农家炒鸡、清炒冬瓜条、糖醋里脊、凉拌苦瓜、宫保鸡丁、麻婆豆腐、红烧排骨、酸辣土豆丝、回锅肉……

一连半个月,凌侠把自己从警校食堂里学的那些菜全都做了一遍,每天不重样,餐餐搞搭配,吃的第七百人队里那些士兵们天天等着开饭。

因为饭菜做的太好吃了,导致士兵们每天训练的时候都纷纷掐着时间点儿,即使进行两军阵前演习,只要是到了开饭时间,将士们也立马放弃自己的阵地,迅速跑到餐厅集合,大家称赞凌侠是近十年来的最佳炊事兵。

就在昨天,部队内部的厨艺大比拼时,凌侠用一道粉蒸肉和一道虎皮尖椒战胜了九个对手,为第七百人队的炊事食堂赢得了荣誉,而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凌侠和杨禄财以及石破磊混熟了。

为了尝到凌侠特制的菜肴,石破磊已经不跟着队伍吃饭了,整天坐在后厨跟凌侠和杨禄财开小灶,今天中午,凌侠炖了一碗蹄筋,又抄了一盘青笋,当他拿起酒壶给石破磊斟酒时,发现他愁眉苦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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