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隐和恺撒达成合约,恺撒个人以资金入股25%,而不是和加图索家族产业签订。
五十万对他来说并是小数目,而且这个C级提出的合同条款相当“苛刻”。
甲方恺撒占有阿尔伯特炼金工坊25%的股份,只有收益权而无参与对外决策权。工坊每年负责提供至少5种具备高度实用性、可对外销售的炼金物品,超出的部分由发明者独立享有收益权。具体范围由甲乙两方协商确定。
对于炼金工坊出产的所有产品价值的50%,甲方有优先以80%市场价格购入的权利。乙方每年需向卡塞尔学生会无偿提供价值5万美元以上的各类炼金物品,同时所有学生会成员享有以90%市场价格购入炼金物品供自身使用的权利。
说白了就是罗隐独立经营,恺撒只管出钱和收货,工坊扶持学生会发展。
他愿意签这份合同,是因为恺撒相信对方的潜力。光是银色子弹配合镰鼬,就能使他的实力发生质变。对于天才他总是愿意给予一点宽容。
而罗隐找上恺撒,也经过了数天的考虑。
他身边就有卡塞尔最优秀的猹,自然要充分利用信息优势。价值2万美元的1%股权诱惑下,芬格尔把恺撒的xp系统都抖出来了。
要想摆脱校董会的干涉独立经营工坊,前期他必须依靠外力进行发展。如果选择依靠正副校长或者装备部,无异于与校董会正面对立,而且人也不一定理他。
而定位极为微妙的恺撒,正是他眼前最完美的投资人。出身于强势校董家族又仇恨着家族,不遵守任何规则,渴望建功立业......对方需要他这个好铁匠,所谓奇货可居。
依靠这个意呆利金毛,他将获得一段夹缝中的独立发展期。而且就算最终失败了,大不了两手一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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