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玫玫作为Z市的名媛,一直秉承着什么都要最好的生活标准。
衣服鞋子包包要最贵最好的。
房子车子必须是最豪华的。
男人必须是最帅最完美的。
因此,她活到今年三十四岁,一场恋爱都没谈过。
在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
那个年少时,就用温煦的笑容把她俘虏了的男人。
吩咐助理把最新一季的新品整理出来,她又提前下班,到附近的百货商店逛街去了。
最近有个叫金闪闪的女人,总是和她抢最新的限量包包,让她很是气闷。
今天她提前下班,就不信抢不到那个刚到的限量包包。
来到金阕百货商场,她很快看中了一只新款鳄鱼皮包包。
“包起来。”
“不好意思,这只包包已经被金小姐定下了,她刚刚去洗手间……”售货员略带抱歉道。
“什么意思,她不是还没给钱吗?”陈玫玫怒了。
那个金闪闪,真是闲得发慌的大米虫,仗着家里有点钱,到处招摇是吧。
陈玫玫正要发作,突然看到橱窗柜旁挑东西的男人,顿时眼睛一亮。
这……这不是他吗?
她整理了下衣服,表情温柔而害羞地走上去:“好久不见,你回国了?”
沈南希听梁浅的话在这家店里挑东西,没想到还真的有个女人和他搭讪。
“你是?”他对这个女人没印象,难道他以前见过她?
陈玫玫看他依然风度翩翩,甚至比起少年时,更添加了成熟稳重的气质,心里的爱慕之情更加深刻了。
沈南希是她第一个暗恋的男人。
“你不记得我了吗?我们是高二的同班同学,我是陈玫玫。”
陈玫玫从手机里找出一张年代久远的大合照,照片里,沈南希站在最后一排,表情冷淡,不掩光风霁月的气质。
而陈玫玫居然就站在他前面的位置。
当时,陈玫玫有点胖,还戴着牙套,头发也是当年流行的离子烫,这样的她,确实很不显眼。
陈玫玫每次拍集体合照,都会和同学换位置,直到站到他身边为止。
可是,沈南希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
他的高中生活,因为家里的事情,宁远的事情,已经毫无心思再去理会别人了。
“陈玫玫,你好。”沈南希朝她伸出手。
既然梁浅要求,他会和这个女人做朋友。
何况,陈玫玫看起来也不坏。
他们一起去吃了下午茶。
陈玫玫一直在和他说以前的事情。
“你知道吗?你以前的理科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完,老师都把你的数学卷子、物理卷子、化学卷子复印出来,给大家对答案,那时候,我可佩服你了!”
班里高手如云,沈南希还能一直稳坐理科第一名的宝座,陈玫玫对他,满是崇拜。
沈南希对学生时代的事情记不大清楚了,他那时候成绩似乎不错,不过是因为宁远告诉他,他不喜欢笨蛋。
所以,沈南希一直都有认真学习和考试。
“你什么时候回国?现在做什么工作?”陈玫玫兴致勃勃得问,她真的迫切地想了解他的一切。
分开十几年,她害怕再错过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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