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的贫民区就是这样,大多数人为了活下去,已经拼尽了自己的全力,那还有心思去管他人的事情。
“嗯……”
老吕从鼻腔里嗯了一声,把手上十多斤重的田鼠放到收购点的磅秤上。
一只田鼠称了十五斤,士兵甩给老吕一把零钱:“我说老吕,你可是老猎手了,趁着年轻,多搞点野猪麋鹿之类的大型猎物,给自己留条后路,以后跑不动了,也好有点闲钱养老……”
“呵呵,贫民区里,我还没见过真正寿终正寝的家伙,如今这乱世,过好今天就行了,明天的太阳是个什么样子,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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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吕一边点钱一边自嘲似的回应。
“呵呵,老吕啊,不要这么悲观嘛,生活虽苦,总的继续下去不是吗,与其悲观的活着,不如一切看淡,开开心心的活在当下!”
另一个负责记账的士兵抬头看向老吕:“老吕,你跟其他人可不同,你狩猎的话,根本不用成本,你再看其他猎手,还要补给武器弹药,光是弹药消耗这一项,就会占去他们一半的狩猎报酬!”
士兵的话没错,老吕狩猎靠的是自制的长弓,箭矢根本不用买,荒野上高大的竹子多的是,另外制作陷阱也是他的拿手绝活,田鼠都是他设下的陷阱捕捉到的。
没有理会士兵们的调侃,老吕背着自己的弓箭,转身走向贫民区的‘老兵酒馆’方向。
能够在贫民区开酒馆的人,在高墙内或多或少都有些关系,要不然,酒这种奢侈品可不是贫民能够搞得到的。
当然,能够喝得起酒的人,大多是在贫民区里做生意开铺子的,猎手这个特殊的人群,是唯一的贫民身份,又能够喝得起酒的人群。
每天晚上,老吕都会去‘老兵酒馆’喝上几杯,劣质烧酒带来的烧灼感和醉意,可以让这个饱受乱世摧残的猎手,暂时忘记不堪的人性,醉意的朦胧中,世界也不再有嘲讽存在。
“老规矩,一壶酒,一盘豆米,喝完再来半斤泡馍!”
进门后,老吕在自己经常坐的窗口位置坐下,对店里的伙计说道。
“好嘞吕叔,您稍等!”
豆米就是黄豆经过沙炒之后所得,酒馆并不会收钱,算是酒馆老板的一个经营手段。
酒足饭饱之后,老吕微醺的走出酒馆,朝着自己家走去。
贫民区的夜晚,跟高墙内的灯火通明不同,入夜后,这里一片漆黑,劳作了一天的贫民早早就陷入沉睡,他们要为第二天的奔波养精蓄锐,为了填饱肚子,这些人已经穷尽了所有精力。
老吕刚走进一个巷子口,身体就被一股大力推开,一个黑影从他身边一冲而过,向着更远处匆忙跑去。
微醺的老吕被人一把推开,皱着眉头看向身后,因为那里有人正在追来。
“追上去,那女人一定是高墙内出来,细皮嫩肉的女人,贫民区里可不多见,今晚哥几个好好爽爽……”
“老大,会不会有问题,毕竟她是高墙内的人?”
“哼,黑灯瞎火的,搞完了处理干净,鬼才知道是谁干的,别犹豫了,一会被她跑掉了!”
听到这里,老吕侧身靠到墙角,等这几个人跑过去之后才又走了出来。
“哎……又是个苦命女子!”
就在老吕叹气的时候,先前那道身影又从另一边巷子跑过来,听到老吕的嘀咕声后,她停顿了一下就猛冲到老吕面前,一把塞给他一个包裹后说道:“救他!”
老吕正愣神的功夫,女人转身就跑向漆黑的夜色里……
“咿……呀……咿呀!”
突然,怀里的包裹扭动了一下,并且传出婴儿的咿呀声,老吕低头一看,一个七八月大的婴儿脑袋从包裹里探出来,两只眼睛在夜幕里像是闪闪发光的星星一般。
“尼玛的……一个老光棍,你就这么塞给我一个孩子,我能养活得了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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