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也是,你既没有家庭背景,也没有社会关系,找到一份好工作很难,还不如读研究生,将来或许会有出路。”坐在对面的贝斯手也在给他建议,他觉得自己正在被大家可怜,每个人都在同情他的处境,他突然感觉到一种说不出来的羞耻围绕着他旋转。
“你没什么好难过的,应该自豪,我们几个人里面你成绩最好。其实,我们找你进乐队的时候,就知道你家境困难,靠自己的打拼一定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我们相信你能做到。”主唱看见他神情的微妙变化,已经感觉到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着他。
“就要分手了,何必那么难过,大家轻松一些,来干杯。”吉它手说着话举起啤酒瓶,几个人的酒瓶碰了碰,大口喝着酒。
“对了,我有个礼物送给你,明天给你拿过来。以后,无论大家做什么,见面的机会就少了,但是,我相信都不会忘记组建乐队的这段时光。”主唱看了他一眼,然后对周围的人说。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也对我们大家说说。反正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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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工作,我知道你们家开着公司。”贝斯手问主唱,平时,大家都很少关心对方的家庭背景,喝过酒以后,说话变得无所顾忌。
“我也不知道,可能会到国外留学几年,还不想进入社会。什么时候都可以工作,年轻的时候想让自己开开眼界,听父母的安排吧。”主唱说完话,淡淡一笑。
那一夜,乐队的所有成员都喝了很多酒,每个人都是在醉意盎然里面昏沉睡去。他醒来的时候,早晨的太阳已经升起,照在每个人的身上有一层温暖的光线在房间里面闪动。
后来,他做了艺术专业的研究生。乐队解散的时候,主唱送给他一台海鸥牌照相机,他没有想到这台照相机竟然能够改变他未来的人生。没有音乐陪伴的岁月,没有乐队志同道合的朋友,他将自己的大部分生命都交给了这台老旧的照相机。摄影成为他看这个世界的方式,这是不会说谎的眼睛,看到人世间浮尘如梦的生活如何粉碎每一颗简单天真的心。有时候,他静静地凝视着这台照相机,好像在听一个老人娓娓道来讲起自己褪色的回忆。这台照相机是四十年前做知青的父亲返城以后,爷爷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已经在地下室的杂物堆里面放了很久,卖给收废品的很可惜,所以我就捡出来放在自己的书房。主唱送给他的时候,显然有些依恋,这台相机属于他们不认识的那个时代,他总是在想这台相机里面盛放着多少故事。还没有读完研究生的课程,他就开始参加国外艺术机构举办的各类摄影大赛,也获过几次奖,离开学校以后,他成为一名自由摄影家。
他走出从前生活过的那座大院,这里曾是他的家,现在只有刺骨的寒风迎接着他,那些熟悉的景物还是当初离开时的样子,只是这个世界变了。这里依然是电视机厂的单身宿舍,只是已经停产很多年,他还清晰记得小时候这座工厂还是那个年代很吃香的企业,经常可以看见经销商开着车排着长队在厂门口等着新出厂的电视机。他走在煤厂街熟悉的马路上,仿佛看见背着书包上学校的那个小男孩就在前面一路奔跑,那时候,他是那么羞涩。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同班女孩也在这条街上住,经常放学的时候,可见那个女孩走在前面,他无数次想要鼓足勇气开口和女孩说话,可是自卑总是让他退缩,他远远跟在女孩的身后像是风追赶着飞舞地蝴蝶。经过已经废弃的火车道,两条铁轨已经锈迹斑斑,只有横穿马路的那一节铁轨被磨得有些发亮,他最早的记忆是从火车开始。养母带他来城市的时候,就是坐火车,车厢里能够清楚听到铁轨碰撞发出有节奏的声音,一个孩子望着窗外会想些什么,他不知道故乡已经在铁轨金属撞击的过程中被渐渐碾碎。很多年以后,他总觉得那是一个梦,五岁孩子的记忆很难相信那就是现实,火车车厢里面的情景总是很模糊,只有养母的脸是那么清楚。长大以后,漂泊在异乡无数失眠的夜晚,他努力在记忆之中寻找父母的影子,总是一片空白,好像他的生命是从五岁开始。五岁以前的那些时光都在哪里?城市只是他漂流的一个码头,被养母带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从此,他的命运就成为城市里面的一粒灰尘。他记不起自己从哪里来,那个被称为故乡的地方很多人都很熟悉,他却是那么陌生,那个小乡村,他出生的地方竟然没有在记忆里面扎下根。难道自己生下来就注定是无家可归的人,他无数次这样问自己,他不相信,至少他想看一看故乡是什么样子,哪怕故乡已经不属于他这个漂泊的游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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