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的是,他觉得一击一只丧尸,看起来会很帅,很爽。
人生在世,这种又帅又爽的事情可不多,遇到了一定要牢牢把握住机会。
在自己和自己商量着解决掉这个游戏的初始属性问题后,张凡就重新上路了。
这次他没有选择开车前进,因为他目光所及,前面的路况不是很友好,到处都是废弃撞烂的汽车,有的甚至还冒着熊熊大火,地上也时不时的出现一两具死像难看,连丧尸都变不了的残尸。
要是自己就这样开车过去的话很容易剐蹭或者撞到这些障碍物,导致车子受损。
毕竟这车是借的,要是有机会的话,张凡还是想把车还回去的,毕竟老话说得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还有一点就是走着去的话,还可以沿路收刮收刮物资,找找趁手的武器,总不能开着车每次遇到丧尸了都要下车临时去找武器吧!
自己又不是真的武器大师,什么东西都能拿起来耍两下子。
张凡弃车步行,继续前进,他一路走走停停,不慌不忙的四处张望,如同郊游一般。
很快他就在路边的一具残尸的身边看到了一根金属制的棒球棍和一个染血的双肩背包。
“叮!恭喜你!获得金属棒球棍×1,获得一只背包×1。”
张凡嘴里给自己配着音,走了过去,他先从地上捡起金属制的棒球棍,随意挥舞两下,棒球棍划破空气发出了凄厉的呼啸风声。
虽然棒球棍的重量对他来说轻了一点,但是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握柄和为了增加打击力度而头重脚轻的设计,还是让他满意的点了点头,觉得这才是正常人用的武器,让什么狗屁路灯见鬼去吧。
随后他放下了手里金属制的棒球棍,把目光放到了那个染血的双肩背包上。
希望这里面也能有点好东西,比如说一背包的手枪和弹药。
可惜当张凡打开了这个染血的双肩背包后,发现里面除了一些男性的衣物以外,并没有什么值得他眼前一亮的好东西。
“呸!”张凡鄙夷的看了一眼那具残尸,嘴里骂骂咧咧的说道:“穷鬼,出门连把枪都不带,活该被丧尸吃掉。”
不过说归说,这些衣物对张凡来说也不是完全没有用,毕竟他到现在还只穿着一件看上去像是紧身衣的振金战衣。
他把背包里面的衣物全都倒了出来,在地上翻翻找找,找了一件看起来还不错的棕色的夹克当场就给换上了,然后又挑了一件灰色的工装裤,也是当场就给换上了。
穿好衣服后,张凡就变成了一个地道的浣熊市居民,不用再穿着看上去像是变态的紧身衣继续走路了。
他把金属制的棒球棍竖着塞进背包,把一截棒球棍的握把露在外面,以便自己随时需用,然后背上这只背包继续前进。
张凡有了趁手的武器,当然是要去找几只丧尸试一试手,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这条街道上的丧尸都被人引走还是这里的丧尸本来就是很少。
一路走下来,他除了刚开头的那三只丧尸以外,一只丧尸也没有再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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