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泞的羊肠小道上,马蹄溅起一片泥点,被溅到的行人正要喝骂,待看清楚来人时,顿时噤若寒蝉,如避瘟疫。
空气中弥漫着马粪的酸臭味。
王恺勒马,停在一家酒馆门前。
推门进去,空气中密集的嘈杂声顿时停顿了下来,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了王恺那身鲜明的白底红十字罩衫上。
没有人敢窃窃私语,恶魔凯因的名头,在这片地界,堪称是如雷贯耳。
王恺坐下,要了两杯啤酒,小口喝着。
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王恺都一直很喜欢旅行,每每见识到独特的风景,都会倍感欣喜。
无论是勇士之地中部的群山;北部的高原,积雪皑皑的黑森林,乘坐龙首战舰的蛮族海盗;还是南方海浪拍案,白帆若云,宛如中世纪电影《加勒比海盗》一般景象,海盗呼朋引伴,与海都舰队一方面沆瀣一气,一方面又勾心斗角的浮波群岛。
若论波澜壮阔,奇绝瑰丽,人间胜景难望星辰大海项背,可若说哪里更有意思,其实还是在这人间胜景……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王恺善于习惯孤独,却无法做到享受孤独。
在黑暗世界中沉沦的那些岁月,已经足够他对“孤独”产生一种抗拒——哪怕行走在一座人生地不熟的落后小镇,不跟任何陌生人交谈,他都觉得是一件挺不错的事情,当然,孤身一人行走在沙漠,雪山,戈壁滩里,他也不会太过难受。
因为行驶在星辰大海那种无人境并不难受,真正难受的是,在黑暗中有手有脚却无法施展,漫无边际,永远都看不到路途尽头的绝望。
其实勇士之地的法师们也很喜欢旅行,除了那些习惯窝在法师塔里搞科研的“学院派”法师,大多数法师还是有名的“考古学家”“旅行家”。
这是因为看天下山河,如观掌中纹路,不光是流于表面的山光水色,其中隐含的魔道与地脉之气的运行都是大有讲究。
旅行,也是修行。
他忍不住想起那次到北方黑暗森林里探秘时,误入了一处蛮族部落,当时那堆蛮族人正在聚会,说白了就是围着篝火跳大神。
他当时因为酒喝多了,径直闯入人群,在众目睽睽之下来了套最炫民族风,跳完酒也醒了大半,正待拔剑拼命时,反而被巫祝视若天人,跪地高唱赞歌,后来更是千方百计旁敲侧击,想要学。
而整个部落里那些矫健美丽的少女们,也纷纷狂野地试图闯入他的营帐,与他共度**。
王恺觉得那可能就是自己的人生巅峰了......
只可惜他那时候才十五岁,不希望过早损害自己的元气;虽然在当地人眼中,男子十五岁早就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与父亲了,而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对他们而言,就已经算是步入晚年了。
“这位该不是听说山上的事了吧?”
有人窃窃私语着。
王恺侧目望去,此时他正处于一家乡镇酒吧,空气中弥漫着烟草味与劣质脂粉味道,对坐穿着破烂的佣兵此刻正高谈阔论。
“应该是,那可是神迹,迟早都会吸引来这些大人物的。”
“我们要不要碰碰运气?”
“别傻了,连威廉老爷都到不了那座雕像跟前,这肯定是远古哪位大人物的手笔,你还是别痴心妄想了。
“那是威廉老爷与宝贝没缘分,兴许我才是天选之子,只是一直蒙尘于世,就缺这样一个机遇呢。”
看到同伴宛如看智障一般的目光,他才尴尬笑道:“其实我就想去凑个热闹,咱们已经好几天没活儿了,再这么下去就得跟那帮贱民去挤”
“也对,神迹吸引来了一大堆过往客商,佣兵团,咱们对神迹没想法,但挣个工作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王恺一挑眉,看向了他们。
两人顿时噤若寒蝉。
王恺抬手,一袋沉甸甸的铜阿斯便落在了他们的跟前,他轻声道:“事情说清楚,钱就归你们。”
......
原来,这座小镇旁就是“喀什姆斯”山,意为神眷之地,传说中这里曾有诸神降临,普渡光明,本来传说也就仅仅只是传说罢了。
天底下十个地方有八个都能找出类似的传说,但问题是前些日子,在喀什姆斯山里,居然发现了一座与人等高的天使雕像。
“喀什姆斯”山虽然不小,但也绝对不能说是大,几千年来,这座山的每个角落几乎都被人探了个遍,从来没人看见过这座天使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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