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晚是在放学路上遇到林木的。
也是不巧,平时她和黑炭还有六六是一起骑自行车回家的,学校到家里,也不过是20分钟左右的距离。
那天黑炭的爸妈难得回来,小汽车接他去饭店吃饭了,六六又是要去上素描班的日子,晚晚就落了单。
骑着自行车穿过居民楼抄近路的她,看到了在角落里被几个看上去头发五颜六色的小混混围住的少年。
其实这种事也并不少见,这一片有两三个职校和技校,晚晚从初中就听过不少被强迫拿走零花钱或者不给钱就挨打的事。
晚晚觉得如果被围住的是个女孩子她肯定要见义勇为的,但……她看了一眼,是个少年。
哦,还是个好看的少年。
他,嘴角应该受伤了,可是却笑了。
晚晚觉得自己像个花痴,因为在那一刻,她想呀,居然有那么好看的男孩子,被打毁容了就太惨了!
晚晚把自行车推到了一边,决定过去见义勇为,顺手拿起了居民楼旁斜着的一把扫帚。
一二三四,对方四个人。
晚晚心里盘算自己应该上去一通扫还是擒贼先擒王的盯着一个打?
背对她的几个小混混依然没有发现,少年却看到了远处角落里那个少女,扎着马尾辫,穿着校服,裙角飞扬。但是……手里那是什么?她要干嘛?喂喂喂,怎么拖着一把扫帚就跑过来了!
几分钟后林木想起了隔壁王大妈打身高一米八的儿子也是这种气势,嘴里一边骂手里抄着工具一通乱打,看在这小姑娘那么努力拯救自己的份上,林木也就配合的被她牵着手一路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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