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王馨兰知道自家是有足够的钱去找给这位夫人的,但是一来她怕被周围有心人惦记上,二来嘛,这不还是为了多多赚钱嘛!若是有这位小公子与这位夫人作为常客,还怕这饭团卖不出去吗?时人最好附庸风雅,这不仅表现在读书吟诗之上,更表现在追求新奇之物上。
当然,不只是这个时代的人会这样,在若干年后的二十一世纪更是如此。所以,王馨兰可以预料到,知道有小公子与夫人打广告,她家的饭团以后指定大卖!
元氏听到王馨兰说要凑一下银钱便直接认为她家没有这么多钱,心下感叹世人艰难的同时便善意地点了点头:“那还是别麻烦了,就先存在你这里吧。”她观轩儿刚刚的行为举止,怕是喜爱这饭团喜爱得很。与其到时候付钱麻烦,还不如直接存在她这里,以后轩儿想吃饭团也比较方便。
当然,元氏可没想到,自己在不久前还很担心方浩轩乱吃东西伤了脾胃,这会儿却在为儿子往后方便吃饭团考虑了!
听到元氏这话,王馨兰心里便是一松,这下打广告的人选便有了,思及此,她便笑着接下了那五两银子。
等二人走后,在一边旁观良久的众人才如释重负。
“乖乖,这什么人啊,这般有钱!”
“哎哟,老天爷忒不公平,咱们穷得揭不开锅,人家那银子花地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嘘,你小声点,你知道那人什么来头吗你就胡咧咧!你小心说的这些话被有心人听到告诉那人…”
那人有些心虚,但还是梗着脖子喊道:“什么来头?大家都是逃难的,她能有啥来头!”
“哦豁!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可是听说了,这夫人的相公可是姓方呢!”那人说到姓氏的时候便下意识压低了声音,一幅羡慕又带着几分畏惧的样子。
“姓方?那怎么了?我还姓圆呢!”结果他的头立即被那人狠狠拍了一巴掌。
“你个四六不分的憨货!早晚死在自己这张嘴上!”真该死,那夫人就姓元啊!!
“你这人,你怎么还咒我呢?行了,以后甭来我这蹭酒喝了!”
原来这俩人都有一个爱好就是喝酒,所以即便不是打一个地儿来的,但在这一路上也算是因酒而结交下较为深厚的情谊。
这个有些脑子不清醒、说话又有些不经大脑的男人逃难时便带上了自家婆娘为他酿的两坛子酒,就因为这两坛子酒他才与对面骂他的男人相识,是以才有了他这一番话。
那人见喝酒的伙伴气急了,赶紧附耳跟他说了一番。有些四六不分的男人瞬间就老实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不愧是兄弟,这样,改天喝酒给你多喝两口!”娘咧,吓死他了!那什么方氏家族,他是真没想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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