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秀珠正因为如此,嫉妒之下,还跟金燕西翻过脸。
后来,金燕西迷上了冷清秋,而冷清秋看出了邱惜珍的一些小心思,让金燕西不要与之来往,这样,两人才逐渐没有了来往。
你看看,这金燕西是不是有很大的魅力?
几乎所有漂亮女孩,冷清秋、白秀珠、邱惜珍,甚至小怜,都对他很有好感。
只不过,金燕西一个都没有珍惜,最终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丁鹏与金燕西不同,他可是最怜香惜玉的了。
既然金燕西不懂得珍惜,那便统统让给他,让他来怜爱好了。
之前提到过,丁鹏这个人,对于什么权势霸业丝毫不感兴趣,他之所以穿越诸多影视剧中,不过是想要与各种绝色女人,好好谈谈恋爱,交流交流罢了。
这个世界上,有的男人热爱金钱,有的男人贪恋权势,而丁鹏,独爱美人。
在他看来,这世间,只有千姿万色的美人,才能吸引到他的目光。
当然,不是什么美人,他都喜欢的,他也有着自己的喜好。
就像人们吃菜,口味不同一样。
眼前这位邱小姐,妩媚艳丽,风情万种,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风尘气,说实话,还是很吸引人的眼球的。
与白莲花一般的冷清秋不同,邱惜珍浓烈似火,作风大胆,对于她喜欢的人,她会主动搭讪,甚至展开追求。
说起来,她的作派,更像是如今,新时代的女性。
敢爱敢恨,非常主动。
这不,当她听说了丁鹏的大名之后,立即慕名而来,想要见识一下,这个如今在文坛上,传的沸沸扬扬的民国大才子。
“是邱小姐吧?快请坐。”
丁鹏站起身来,非常绅士的让邱惜珍坐在他的对面。
邱惜珍妩媚一笑,说了一声谢谢,随后妖娆的坐了下来。
她的声音甜腻无比,嗲声嗲气的,很有女人的味道。
邱惜珍看见了丁鹏手中的稿纸,她好奇道:“丁先生正在创作吗?是在写诗,还是在写小说?”
丁鹏诗文双绝的名声,已经名声在外,就连她这个常年混迹各种交际场所的人,也已经听过了他的大名。
丁鹏微微一笑,道:“我正在写一本小说,准备发表到报刊上。”
“能不能给我瞧瞧?”邱惜珍好奇的问道。
她是教育总长的女儿,虽然也是一个不爱读书,只爱化妆打扮的花瓶,但是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
小说,她自然看得懂。
这原本便不是什么秘密,丁鹏把稿纸递给了对方。
邱惜珍拿起来一看,只见稿纸的开头写着《边城》这两个字。
是的,丁鹏决定把沈从文先生的名著,《边城》抄下来,发表到国内权威的文坛期刊上。
像《啼笑因缘》这类的小说,只能提升他在民间的知名度,真正想要成为民国大文豪,他终究还是要征服那些‘趣味高雅’的大知识分子,而这本《边城》,便是他的敲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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