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白奴吗?”
“白奴?甘央下来的那种白色野人吗。”
“是。他被白奴捅穿了,死之前还射瞎了白奴一只眼睛。”
关于戴矮子的死法,光用苍白的语言是没有办法贴切描述的,只有亲眼目睹才能感受到那种动人心魄的壮烈。
“那东西我也见过,在金土南那边叫那东西白皮野人,它下了甘央就活不太久,很少见,咱也就就过一次,咱们一般也不会去搭理,由着它自生自灭。”
“蚺原之战时,它出现了,帮狼赳打仗。”
“不会吧,白皮野人一向不会主动挑事,相比其他异族,它们可好对付的多,只要不去招惹就行。”
“我听说,狼赳就是那东西跟人生出来的孩子。”
磐叔一听,脸色大变,像极了一只被踩到尾巴的老猫。可很奇怪的是,江十一能看出来那明显并非出自于震惊,而是出于某种更为复杂的东西。看起来他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延伸,只是在此把话题拉回到戴矮子身上,那个死矮子生前一直怀才不遇,死后却有这么个老干部对他这么执着。
“你那个兄弟姓啥名啥?”
“姓戴,叫戴夫,是个矮子,那时三十二。您说不定还认识,姓戴的金土南矮子也没几个。”
“那不可能,你没去过金土南不知道那地方有多大,咱在那儿几十年也不敢说全到过,如果说是姓戴,那咱大概知道是金土南东北那方向的,那里风沙最毒,也是最冷,离金土北最近。那地方民风彪悍,有很多自发组织的民兵团,有时候官兵来不及驰援,民兵团也都很能打。”
“要是说彪悍,那确实也是彪悍,我从未见过一个人可以矮成那样,又可以强悍成那样。”
“看来,也是条硬汉。”
“所以我在考虑要不要把金土南作为下一个目的地。”
“你想去金土南?”磐叔惊讶地问道。“人人都恨不得南迁,你要去金土南吃沙子哦?”
“我们就是去一下,像牧天这样。”
“可别,金土南可不是开玩笑的,有命去没命回来,要咱说,你们干脆留下来吧。”
“留下来?”
“留在这里吧,咱看你们也是厚道人,不忍心看你们漂泊,不如干脆在这里住下来了,也当作是陪陪咱老人家,并且怀阳他哦,也是很喜欢你们,你们都是年轻人,你还年长些,可以帮咱带带那兔崽子。”
“可是在这里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我们连骑马都不会,总不能白吃白住。”
“这你就放心好咯,咱这有的是活儿让你干,你们在这儿,还能有机会多照看宋麻子,为自己兄弟多尽一尽孝心。”
江十一听完,转头去看了看旁边的陈泌,毕竟他这张嘴要分两个人用,还得看看陈泌的意思。陈泌早就做好了点头的准备,两人一照面他就开始不住点头明确表明态度。没有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会拒绝这么一大片草原和马群,也没有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会拒绝这么一个可爱的老头和阳光的大男孩。
于是,江十一便很爽快地答应了磐叔,把磐叔高兴得挥舞起那半截胳膊照着江十一的肋骨乱捅,从今天开始,他将开始蒙受穆怀阳的待遇。
三小一老成了这片草场的新光景,唯一不变的是加倍的快乐,穆怀阳身上那种阳光的气息很有感染力,他渐渐治愈了战争与分离带给江十一和陈泌的痛苦。江十一渐渐明白,磐叔很需要穆怀阳,在遇到穆怀阳之前磐叔的内心一定是扭曲的,经历几十年战争的人绝不可能还是正常人,而最后让他变得可爱的正是穆怀阳,这个阳光大男孩是上天对老头儿人生的弥补。
江十一和陈泌开始学骑马,那是普通人的梦想,到了这里却唾手可得,尽管他们也正在变得像穆怀阳和磐叔那样衣衫褴褛。
陈泌甚至都自愿放弃了对声音的矜持,因为此地不需要尊严,便也无法构成任何屈辱,特殊的嗓音或许会得到穆怀阳明晃晃的嘲笑,但不知道为什么,同样是嘲笑来自于那男孩便就没那么伤人。快乐的生活让江十一也没了过去的乖戾与阴阳怪气,他生活得比其他三位更像一个有模有样的普通人,他普通得令人羡慕。
苦难之后,这大概就是江十一和陈泌最完美的归宿了,那么短短几个月里,江十一曾幸福地把自己的余生一眼望到了头。
这样的快乐本来应该持续到永远,如果没有后来那场发生在国膺城的意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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