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走沙
佣兵的圣地——莫林沙漠。
烈阳高照,黄沙万里。从上空俯瞰,有一队人顶着烈日走在沙漠里,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如同蚂蚁一般。
这行人正是跟着白老大走沙的云亦等人。白老大领头走在最前面,老獐紧跟其后,接下来依次是老吴,大毛二毛,二狗,小林,老马,老周,云亦跟在队伍后面。
云亦出来历练已有大半年,算的上心志坚定,少有喊累叫苦的时候。而他此刻不过在沙漠中走了半日,已经觉得苦不堪言,沙漠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十人一同走在沙漠里,面对的是同样的太阳,却唯有他被晒得汗流不止。
除了老佣兵的体质早已适应了沙漠气候之外,白老大等九人都戴着一个大草帽,这草帽表面包裹着一层白纱,挡太阳的效果极佳。
云亦并非不戴,而是没有经验,未曾准备这种帽子,只能用普通的草帽代替。用手擦干额头的汗,在心中下定决心:这次回去,一定要备上十个八个的。
沙地里偶尔有点动静,老周敏锐的一剑刺下,再将剑拔起来时,剑锋插着一只毒蝎,剧痛之下蝎尾疯狂摆动,老周双指极为熟练的一掐一折,将蝎子分为两段,随后将两段蝎子放入他品质不高的储物戒指中。
毒蝎与穿沙兽,这两种野怪在沙漠里最常见,都是黄界一星,对经验老道的佣兵一般构不成威胁,所以大多数佣兵见到它们都会选择无视。
而此次走沙,一路上遇到的毒蝎与穿沙兽,老周一个都不曾放过,这两样野怪在他眼里都是钱。
一般的市场价格,毒蝎大概是两个银币,穿沙兽大概十个银币。出发到现在不过两个时辰,他已经杀了五只毒蝎,两只穿沙兽,大概能值三十个银币。
这笔钱在人族其它绝大多数地方,都算的上是一笔财富,够普通人家一个月的开销,但在莫林城却不过尔尔。
莫林城的物价远高于其它地方,生活开支大概是一般地方的五倍,其中最昂贵的便是饮用水。这些水全都是定时从苏城运过来的,价格有时能卖到一个银币一桶。
三十个银币,对于莫林城的人来说不值一晒。
队伍里的其他人对老周的作法大都没有异议,唯有大毛二毛俩兄弟年纪较轻看不过眼,对老周抠抠扒扒的行为嗤之以鼻。
大毛道:“不知道你到底有多缺钱,每回走沙都要在这种野怪上耽误工夫。”
二毛道:“人家在准备棺材本呢。”
但是有白老大在,他们最多也就嘴上说两句,不敢太过放肆。
老周面对他们的嘲讽总是选择无视,不去和他们计较。他也曾年轻过,也曾过过一夜豪掷千金的生活,那时的他难保不和大毛二毛一样,看不过眼他如今的行为。
现在他人过中年,深知积少成多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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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也知道自己的走沙生涯是走一趟,少一趟。他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跟了他十多年的女人考虑,所以他才会不放过眼前的每一个野怪。
正午,天上的太阳更加毒辣。
就是这些有着几十年走沙经验的老佣兵都有些吃不消了,恰逢前面有个高坡,白老大带着众人到背阳的坡面休息。
云亦一屁股坐在沙子上,方才松了一口气。取出水囊,一通牛饮,还往脸上倒了些。
白老大见了,不由的笑道:“张云小兄弟,第一次走沙,感觉怎么样?”
云亦苦笑道:“苦不堪言。”
老獐在一旁阴阳怪气的道:“这就觉得苦了?更苦的还在后面!”
云亦知道他还在因为自己没有听他的劝而不满,不以为杵,笑着点了点头。
“确实如此,更苦的还在后面。”白老大道:“不过今天的苦算是吃完了,过会儿,我们等太阳弱些再出发,大概两个时辰就能到莫忘坡。今晚就住在那里,喝酒吃肉,再美美的睡上一觉。明天的苦明天再说!”
云亦第一次听到“莫忘坡”,于是问道:“‘莫忘坡’是什么地方?”
“一家客栈,专门为我们这些走沙的佣兵开的,一年到头都不关门。”白老大解释道。
老吴也道:“这可是我们莫林城佣兵在沙漠里为数不多的好地方,那里的肉,和酒,”竟馋到咽了口口水:“堪称一绝!”
云亦道:“那感情好。”
白老大下令,靠坡休息一个时辰。大多数人都躺下睡了会儿,只有老周,提着剑离开。
“周老哥干嘛去了?”云亦见老周离开,问白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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