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独。好儿郎,浑身是胆,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这是劫难前,太史言那价值300大元手机上的彩铃。那时候,他非常喜欢这首歌的旋律,觉得这旋律既悠扬动听,又振奋心神。他更喜欢这首歌的歌词,这歌里有他的渴望,因为他正值青春,渴望着爱欲;有他的理想,因为他刚刚走上社会,独立生存,希望靠着自己的双手,能打拼出一片天地。
每当他所干的工作收尾,老板给了工钱。他也会跟几个工友,到外面去找个简陋的小馆子,每人掏上十几块钱,喝顿大酒。在那廉价的酒水进入肝肠,壮心激胆的时候,他就会给工友们,哼唱起这首歌。几个年轻的工友,会跟他一起哼唱。因为,他们受到了感染,他们有共同的渴望和理想。而几个年长一些的工友们,在一旁敲击着桌盘,给他们打着节奏,脸上带着的笑意,却多是苦笑和冷笑。因为,他们知道,这群傻小子的理想和渴望,全都是幻想和奢望!
其实,太史言当时也很清楚,他所谓的理想,离他是多么遥远,有多不现实。他的渴望,在那些有钱人看来,是多么不值钱!但他还是喜欢唱这首歌,并不是他执着于妄想。而是,每当他哼唱起这首歌时,心中就会升起那种,卑微者孤独的傲气。
而这孤独的卑微者,在没有工作时,最难度过的就是黑夜。那空虚的大脑,那年轻而又精力旺盛的躯体,那躁动的心神,经常会使太史言辗转反侧。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到自己租住平房附近的网吧,花上三、四块钱打打游戏,听听歌曲,看看电影或电视剧,消磨这难熬的时光。
他不是没想过堕落,也不是没受到过诱惑。他一些年长和年轻的工友,都去过镇子上那条街。那条街上,每到下午,街道两旁的小平房中,就会亮起粉色的灯光。几个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的妇女还有女孩,坐在那透明的落地玻璃门前,有的搔首弄姿,有的面容疲惫却强作欢颜。这些工友也带他去过,只是他没进去。打哪儿以后,他就慢慢疏远了这些工友。不是他有多高尚,而是他心疼钱!
那时,他并不鄙视这些女孩和女人,甚至觉得里面有几个长的很漂亮。漂亮到让他有冲动进去和这些女人,谈谈人生,谈谈理想。谈高兴了,往下发展他也很愿意接受,当然最好不花钱!也许是这种吝啬,使他坚守住洁身自好的一个客观原因。而那心中对真正美好的爱与欲的渴望,却是所有年轻人,对爱情的信仰。
只是那时的太史言,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已经开始慢慢的察觉到,这种信仰,也许都是假的,可能是自欺欺人而已。而不幸中的万幸,在大劫之后,他遇到了宁碧珊。能和宁碧珊结合,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渴望。而他对宁碧珊的爱,却是对曾经的信仰,远超他的祈求,给予他的惊喜,一种虔诚的供奉。固:何为情爱?似实似幻,亦真亦假。包罗万千,无可名状!
而此时正在动作娴熟,干净利索的翻炒锅里的食材的太史言,又哼唱起了这首歌。而这时的心情,却和劫难前,那带有悲壮色彩的情结,大相径庭。这时他的心中,才是真正的壮怀豪迈。
在一旁打下手的方涵卓,本着虔心受教,心领神会的态度。仔细观察着太史言的一举一动,认真聆听着太史言的一言一语。经过他此一番考证,这位高人绝对是装逼界的翘楚。
如此年轻就身怀绝技,却隐居山村;胸怀锦绣、却甘于平淡;
相貌平平、衣衫不修,竟得绝美倾心,却不吟风颂月,反而精研厨艺、操持杂务;
豪情冲天,却引歌笑谈。淡泊高远,慷慨洒脱。这种种无形的逼风,只刮的方涵卓是全身战栗,无法自持。
“我跟高人,虽年纪相仿,可差的太多了!这完全是境界上的差距,可谓天壤之别!也不晓,我此刻奋起,还能否步上高人的后尘?哎!有些事情,是需要天分的!”此刻在方涵卓的心中,已经暗自奉太史言为圣,曰为:“逼圣”。“只求有缘,在圣人门下,侍奉一二,可得些许习染潜默,此生无憾矣!”就这样,在方涵卓诚惶诚恐,和小修修兢兢业业的辅助下,一桌子饭菜终于备好了。
今天因为人多,方家姐弟又属于远方的朋友来相会。所以太史言特意让小修修,去村里买了山村中特产的:一条10斤重“银麟哲罗鱼”。只这条鱼,就花了他二两银子,还打了一大块豆腐。他单用一灶,做了个铁锅炖鱼。浓香的汤汁中,加入豆腐块,各种干菜。大火烧开锅后,撤去旺火,只留炭火慢慢咕嘟着,然后这边炒菜烙饼。
四个美女在一边聊天,同时看着他做菜,只看着铁锅炖鱼,就已经食指大动。
宁碧珊深情的看着这个勤劳朴实的老公,心中无限爱恋。觉得太史言多才多艺,越看越帅,又对自己好的无以复加,自己要用全部心意和他相伴一生。
方涵清失神的看着太史言,只觉得这个臭怪物,越发的有魅力。自己对他已经心神沦陷,却无法表白,一时间,中心甜蜜和苦涩相掺。
李婉初惊疑的看着太史言,暗想:“这个男人,看着只是这个俗世中的贩夫走卒,此刻就像个厨子,却是个神秘高手,隐藏的好深啊,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婉心躲在宁碧珊和姐姐身后,在两人身体的缝隙间,怯懦的看着太史言:“这个无比强大,恐怖至极的怪物,做的饭倒是真好吃!现在看着,他也不那么坏,有点像个好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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