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现在这个社会是科技的社会,人类已经登陆上了月球,很快就要登陆火星了。
现实中大部分的事情都可以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是有一种事情,不论科学家怎么解释,人们依旧相信它的存在,那就是鬼魂。
从古至今都有很多抓鬼大师,他们是否真的会抓鬼,这个谁也不知道。
不过十个人中,可能有九个人是骗,剩下那一个还可能只是蒙对了。
所以林文从来不去抓鬼,哪怕他有一个神奇的物品:他爷爷的拇指骨。
林文的爷爷是个老兵,参加过战争。
立过功,也负过伤,退伍以后并没有参加分配的工作,而是回到了农村老家,成了亲,安稳了下来。
小时候林文就听爷爷讲述的战场上,各种惊心动魄的故事。
爷爷说过,战场上最可怕的不是敌人的枪炮,也不是炸弹的轰炸,而是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因为有些东西不是刀枪可以消灭的。
当林文追问是什么事情的时候,爷爷却闭口不谈。
林文墨迹了几次,见实在套不出话了,就放弃了。
直到前几年重病住院,老人知道自己已经该走了。
把子子孙孙都叫到了医院,安排了一下后事,然后就撒手人寰了。
其实安排的后事都是很正常的,只是给林文的一样东西,实在让人搞不懂,而且惊悚万分。
爷爷要求把自己的大拇指骨留给自己的孙子,并且让他二十四小时戴在身上。
起初林文是拒绝的,先不说恐怖不恐怖,就说一看到那个拇指骨,让人就觉得有些无法接受。
但是父辈们特别孝顺,哪怕也觉得无法理解。
所以还是在林文爷爷火化之前,把那个拇指骨切了下来。
找到了一家打磨玉石的店铺,打磨了一下,然后就交给了林文。
看着摆在桌子上的拇指骨,林文陷入了沉思……
做了一天得心理斗争,最终还是决定戴上脖子上。
首先自己的爷爷绝对不会害自己,再说,也算是爷爷留给自己的唯一念想了。
谁知道这一戴,让林文以前的世界观彻底发生了天翻覆地的变化,也发现了一条发财之路……
林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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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的店铺中,把玩着脖子上的拇指骨,现在也不觉得恐怖了,反而美滋滋的。
“这一个视频又卖了两万块,以后发家致富奔小康,指日可待啊。”
林文学着爷爷生前的模样,拿起桌上的小茶壶,直接往嘴里灌了一口。
昨晚去拍了一夜的魂魄,第二天早上就把拍下来的视频,卖给了一个地下网站。
对方直接打过来两万块钱,让林文喜不胜收。
“是去找小丽,还是找小红呢?”
林文正想着晚上去哪个洗脚店洗脚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一抬头,这个人还很熟悉。
“刘小莹,你来的挺及时啊,我这刚到账。”
来的人是一个姑娘,二十多岁岁,一米七的大个,皮肤白皙,很漂亮。
这个女孩是林文的朋友,也算是合伙人。
因为拍摄鬼魂这种事情非常危险,而且很多人都不信,林文也不敢自己一个人,后来在网上遇到了志同道合的刘小莹。
“哎呀,你不知道,昨晚那个女鬼瞪着大眼珠子一直盯着我,吓的我都快哭了。”
鬼不是人人都能见到,需要一些特殊的物件,或者一些特殊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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